談分期付款轉會交易

足球財經 於 14/08/2019 發表 收藏文章
筆者留意到2019年夏季轉會窗一個現象,就是傳媒似乎比以往更多著墨於球會以分期付款形式支付球員轉會費。可能因為各界較早前一直盛傳阿仙奴只有約 £40m 的轉會費預算,最終卻以此方式成功簽入尼古拉斯比比和薩利巴,令部分球迷嘖嘖稱奇,出現”阿仙奴發揮財技”等說法。

然而,球會分期付款收購球員實在並非近年才興起的做法,只是大部分球會都甚少自行正式宣布球員的轉會費,更遑論是付款方式,令球迷以往未必為意。就讓筆者與各位分享歷年來幾宗以分期付款的球員交易,與及略談這種安排對買賣雙方的意義。

球壇何時出現史上第一宗分期付款的球員交易,恕筆者未能引證。不過,於 1990年出版的 “Manchester United - Betrayal of a Legend”’(作者: Michael Crick & David Smith) 一書,就提到曼聯早於1986年收購丹麥球員施夫碧(John Sivebæk)以分三期支付£285,000的轉會費,三十個月後才全數付清。
到了2002年,曼聯以近£30m 簽入李奧費迪南。到了2004年初列斯聯陷入財困,急需資金週轉,尋求曼聯提早支付費迪南轉會費餘數。最終,當時仍在倫敦上市的曼聯發布公告,披露已同意提早即時支付 £1.5m, 以作全數抵消未到期的£3.25m餘款,詳情可參閱當時 The Guardian 報導

在一眾歐洲頂級球會中,祖雲達斯在球員買賣披露的資料中相對較為全面,一般都會公布作價、付款年期和球員合約年期等。以下看看幾宗祖雲達斯近年的收購個案。先是C朗拿度:
€100m 轉會費分兩個財年清付,每期還款額也可不輕。另加各項費用(如經紀佣金)共€12m.(取自祖雲達斯官方新聞稿

再看看今個夏天從阿積士羅致的迪列特:
€75m 轉會費,比C朗低,卻可以分五個財年清還。(取自祖雲達斯官方新聞稿
分期付款也不只限於大額交易,看看2014年祖雲達斯從曼聯收購艾夫拿:
£1.2m 的轉會費也分兩期繳付...(取自祖雲達斯官方新聞稿

看過以上幾宗分期付款個案,談談對買賣雙方的益處。對買方而言,當然是免除一次過付出大量現金的風險和壓力。球會收購球員,尤其是大額轉會費的,當然期望球員能為球會帶來不只一年的貢獻。分期付款能令球會的現金流向,與球員預期作出貢獻的年期較為貼近。 (球員買賣在帳目中的處理手法, 可參考本欄前文"財務報表分析(7) - 球員買賣")。

至於賣方,大家可以先想像,假設給你一百萬, 可以有兩種選擇, 一是即時全數提取,或是在五年間每年平均提取二十萬,相信所有人都一定會選擇即時全數提取。但假如即時提取全數的金額改為八十萬, 大家可能就會有不同的考量了。現實世界裡的球會亦面臨相似的抉擇。 以阿積士出售迪列特為例, 若果堅持要即時收取所有轉會費, 祖雲達斯未必會願意付出€75m 的價錢(當然,這也看雙方各自的討價能力)。 阿積士同意分五年收取 €75m, 背後理應考慮過當中利弊。

但其實近年歐洲金融界開始流行向球會承購轉會費應收帳 (Factoring) 的生意。出售球員的球會, 可以將買賣合約中獲取的應收帳權益出售予金融機構,把未到期的應收帳折現,即時獲得資金,而金融機構從中收取差價獲利。李斯特城在 2018年夏季把馬列斯售予曼城後, 就以這種手法獲得融資。
以上為李斯特城向英國公司註冊處提交的文件,是李城和麥格理銀行倫敦分行所簽定的抵押合同。裡面提及李城向曼城出售馬列斯迪交易,曼城分別於 2019 年7月及 2020 年7月應付李城各£18m,而李城就將這筆總共£36m 的貸款抵押給麥格理,換取麥格理向李城貸款。類似的手法,愛華頓向曼聯出售盧卡古時亦有用上, 相關的文件和講述, 可參考以下筆者FB專頁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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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分期付款實屬商業交易中極為常見的安排, 足球界在商業化的大趨勢下,這種現像實屬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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