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亞洲盃最後階段 經已於阿聯酋展開
24支國家隊將爭奪亞洲地區最高榮譽 除左參賽隊伍由上屆16隊擴展至24隊外
本屆賽事亦召集左來自19個成員國嘅64位裁判員
包括各30位主裁判及助理裁判 兩位預備裁判及兩位預備助理裁判
全部都係至少擁有亞洲甚至國際足協資格嘅球證
當中更包括來自CONCACAF (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協) 嘅墨西哥球證組合
今次求證球正會嘗試對比上屆2015亞洲盃 以及透過已經進行嘅比賽
去同大家探討下2019亞洲盃嘅球證系統同其他發現
亞洲盃於1956年始 為第二歷史悠久嘅洲際國家比賽
僅次於美洲盃後(1916年) 比起歐國盃仲要早4年成立
而香港最佳成績 則為主辦1956年首屆 英屬香港獲得季軍
其後亦只有於1964年獲得殿軍 以及於1968年成功進入決賽週
自始後都未能成功晉身決賽週
Fifth official 消失左?
好多時候英文嘅名詞係好難翻譯 例如俗稱「呀四」嘅Fourth Official
中文球例譯成後備裁判員 係正確描述 但個人認為未夠全面
皆因係賽事中 「呀四」除左負責換人舉同場邊事務牌 或者球證後補外
佢亦係一位助理裁判 因為當佢見到犯規時 亦可以透過對話系統提示主裁判 因此 個人會偏好比較直譯嘅 第四裁判
然而係國際級賽事層面 做旁證同主裁判嘅訓練同著眼點略有不同
當一位球證長期都處於主裁判或旁證嘅崗位時 一時之間要切換亦唔容易
因此 個人推斷 呢個亦係 上一屆賽事除左「呀四」之外
亦有一位Fifth Official 「呀五」嘅原因
當主裁判需要替換時 就會以後備裁判員Fourth Official補上
而Fifth Official 就會作為 後備助理裁判員 補上旁證嘅位置
但2019賽事 使用左俗稱「底線球證」嘅附加助理裁判AAR
使得場上嘅裁判員數目已經有五位 如果再加上兩位後備裁判
每場賽事就需要7位擁有亞洲資格嘅球證 談何容易? 而且編排球證更表需要考慮不同因素
例如該國球證不能執法同組賽事 球證表現 休息時間
避免重複執法同一隊賽事 政治因素 甚至傷患等等
「呀五」亦因而取消 而球證數目則維持6位不變
30位主裁判點分30位旁證呀?有人計錯數?
係之前聖誕快車特稿中提及過 賽會會傾向將球證組隊
從而建立默契 方便合作 提升執法水平
而係國際賽層面 就係會邀請相同足總 或組合語言或文化圈相同嘅球證
2015亞洲盃48位球證 除左三位後備裁判外
45位球證分為15組三人組合Trio
當中12組Trio為主要裁判組合 負責一般賽事 包括大洋洲足協(OFC)嘅紐西蘭球證組合
除左Trio-11係由唔同地區球證組成外(澳洲+烏玆別克+香港)
全部都係由同一足協嘅球證組成
而另外3組則為後備組合 以作後備裁判員及後備助理裁判員
因此 今年嘅裁判組合 其實係6人為一組 3+2+1 3 就係一般球證組合 主裁判加上兩位助理裁判 一般來自同一足協
2 就係兩位附加助理裁判AAR
而由於底線球證主要職責係睇下究竟入球是否有效
慣例會由擁有亞洲足協裁判員資格嘅球證擔任
最後 1 後備裁判員Fourth Official 會由持有助理裁判資格嘅球證擔任
換言之 一場賽事嘅球證由3位主裁判及3位助理裁判所組成
因此 30位主裁判配30位旁證係正確嘅數字
但唔係每個足協都有3位擁有亞洲足協資格嘅球證入選
一場賽事亦有機會由多個足協嘅球證組合執法
睇返幾場踢左嘅比賽 就正正係呢個模式
5+13+3/3+2+1
明星大亂鬥(誤)
[/size]編按:新加坡及斯里蘭卡足協只有兩名球證入選
註:相信賽會係為方便合作同管理先將 廖國文(香港)納入中國球證組合 但記得港足協係獨立會員國
睇返暫時比賽 主要都係以5+1或3+3形式去編排
當然亦有部份賽事係混合幾個足協嘅球證組成 但通常主力嘅3位球證都會來自同一足協
(雖然上面就有個例外…)
視乎決賽隊伍 個人覺得決賽球證除左日韓澳
人數而言 烏玆別克同卡塔爾球證都有機會
中國球證? 今屆亞洲盃先開始執法 相信賽會都係觀察緊佢地表現
VAR又黎啦~
爭議多多嘅VAR亦會首次於亞洲盃登場
但只會於八強及其後嘅賽事使用
換言之 淘汰賽第一輪嘅十六強係依然無VAR
究竟何解亞足協選擇投入VAR嘅位置咁奇怪呢?
個人推斷係同場地以及資源配套有關
留意返十六強同八強嘅賽程同場地
就會發覺只於十六強有份嘅四個球場
阿布札比Al Nahyan Stdm (1萬2); 杜拜 Rashid Stdm (1萬1)
艾因 Khalifa bin Zayed Stdm (1萬6); 沙迦 Sharjah Stdm (1萬1)
都係容量比較細 或者 離杜拜或阿布札比有距離嘅球場
始終VAR系統需要時間同資源去安裝 場內配置同調整亦需時
因此 賽會可能於檢視過後 認為集中資源於四個大場館
會更易於協調同物流 為較佳做法 所以就直到8強先有VAR
而個人另一猜測 八強賽碼先開始「黎料」 入座率會更高
係十六強嘅球場安裝VAR 相對地無咁符合成本效益
另外現時入場人數紀錄
最高及最低分別為 印度v亞聯酋(0:2/43206) 及 北韓對卡塔爾(0:6/452)
另外提提大家 從2019亞洲盃開始不設季軍戰
只設Losing Semi-finalists 嘅頭銜 中文都唔知點譯好
獲得「準決賽階段」成就?
咁我都唔想被人叫準決賽敗部架…
香港球證在亞冠
香港於上屆只有一名助理裁判(周駿傑)入選 今屆則只有國際足協主裁判資格嘅廖國文入選
並執法泰國對印度一戰(封面圖) 但其實上屆香港仲有另一位裁判員入選
張炎有先生現時為國際足協球證(裁判)導師 佢係上一屆亞洲盃賽事則擔任其中一位裁判評核員
裁判評核員嘅工作係於每場賽事評核場上裁判員
以檢視及確認其執法水準 以及幫助佢嘅訓練同改進
另外亦會協助裁判導師嘅日常工作
雖然個人搵唔到資料 張先生有無參與今屆賽事嘅裁判支援工作
但個人認為 佢能夠達到呢個位置 都算得上係香港球證嘅一個小成就
希望香港球證嘅水平可以繼續提升同發展
係未來能夠有自己嘅球證組合
執法洲際同國際水平嘅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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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s://www.foxsportsasia.com/football/asian-football/afc-asian-cup/976179/afc-asian-cup-2019-var-quarterfinals/
http://www.the-afc.com/asiancup/news/largest-ever-cast-of-match-officials-appointed-for-uae-2019
http://www.the-afc.com/afc/documents/PdfFiles/afc-asian-cup-uae-2019-list-of-match-officials
Photo source: Sports Marichi for Stadium location
24支國家隊將爭奪亞洲地區最高榮譽 除左參賽隊伍由上屆16隊擴展至24隊外
本屆賽事亦召集左來自19個成員國嘅64位裁判員
包括各30位主裁判及助理裁判 兩位預備裁判及兩位預備助理裁判
全部都係至少擁有亞洲甚至國際足協資格嘅球證
當中更包括來自CONCACAF (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協) 嘅墨西哥球證組合
今次求證球正會嘗試對比上屆2015亞洲盃 以及透過已經進行嘅比賽
去同大家探討下2019亞洲盃嘅球證系統同其他發現
亞洲盃於1956年始 為第二歷史悠久嘅洲際國家比賽
僅次於美洲盃後(1916年) 比起歐國盃仲要早4年成立
而香港最佳成績 則為主辦1956年首屆 英屬香港獲得季軍
其後亦只有於1964年獲得殿軍 以及於1968年成功進入決賽週
自始後都未能成功晉身決賽週
Fifth official 消失左?
好多時候英文嘅名詞係好難翻譯 例如俗稱「呀四」嘅Fourth Official
中文球例譯成後備裁判員 係正確描述 但個人認為未夠全面
皆因係賽事中 「呀四」除左負責換人舉同場邊事務牌 或者球證後補外
佢亦係一位助理裁判 因為當佢見到犯規時 亦可以透過對話系統提示主裁判 因此 個人會偏好比較直譯嘅 第四裁判
然而係國際級賽事層面 做旁證同主裁判嘅訓練同著眼點略有不同
當一位球證長期都處於主裁判或旁證嘅崗位時 一時之間要切換亦唔容易
因此 個人推斷 呢個亦係 上一屆賽事除左「呀四」之外
亦有一位Fifth Official 「呀五」嘅原因
當主裁判需要替換時 就會以後備裁判員Fourth Official補上
而Fifth Official 就會作為 後備助理裁判員 補上旁證嘅位置
但2019賽事 使用左俗稱「底線球證」嘅附加助理裁判AAR
使得場上嘅裁判員數目已經有五位 如果再加上兩位後備裁判
每場賽事就需要7位擁有亞洲資格嘅球證 談何容易? 而且編排球證更表需要考慮不同因素
例如該國球證不能執法同組賽事 球證表現 休息時間
避免重複執法同一隊賽事 政治因素 甚至傷患等等
「呀五」亦因而取消 而球證數目則維持6位不變
30位主裁判點分30位旁證呀?有人計錯數?
係之前聖誕快車特稿中提及過 賽會會傾向將球證組隊
從而建立默契 方便合作 提升執法水平
而係國際賽層面 就係會邀請相同足總 或組合語言或文化圈相同嘅球證
2015亞洲盃48位球證 除左三位後備裁判外
45位球證分為15組三人組合Trio
當中12組Trio為主要裁判組合 負責一般賽事 包括大洋洲足協(OFC)嘅紐西蘭球證組合
除左Trio-11係由唔同地區球證組成外(澳洲+烏玆別克+香港)
全部都係由同一足協嘅球證組成
而另外3組則為後備組合 以作後備裁判員及後備助理裁判員
因此 今年嘅裁判組合 其實係6人為一組 3+2+1 3 就係一般球證組合 主裁判加上兩位助理裁判 一般來自同一足協
2 就係兩位附加助理裁判AAR
而由於底線球證主要職責係睇下究竟入球是否有效
慣例會由擁有亞洲足協裁判員資格嘅球證擔任
最後 1 後備裁判員Fourth Official 會由持有助理裁判資格嘅球證擔任
換言之 一場賽事嘅球證由3位主裁判及3位助理裁判所組成
因此 30位主裁判配30位旁證係正確嘅數字
但唔係每個足協都有3位擁有亞洲足協資格嘅球證入選
一場賽事亦有機會由多個足協嘅球證組合執法
睇返幾場踢左嘅比賽 就正正係呢個模式
5+13+3/3+2+1
明星大亂鬥(誤)
[/size]編按:新加坡及斯里蘭卡足協只有兩名球證入選
註:相信賽會係為方便合作同管理先將 廖國文(香港)納入中國球證組合 但記得港足協係獨立會員國
睇返暫時比賽 主要都係以5+1或3+3形式去編排
當然亦有部份賽事係混合幾個足協嘅球證組成 但通常主力嘅3位球證都會來自同一足協
(雖然上面就有個例外…)
視乎決賽隊伍 個人覺得決賽球證除左日韓澳
人數而言 烏玆別克同卡塔爾球證都有機會
中國球證? 今屆亞洲盃先開始執法 相信賽會都係觀察緊佢地表現
VAR又黎啦~
爭議多多嘅VAR亦會首次於亞洲盃登場
但只會於八強及其後嘅賽事使用
換言之 淘汰賽第一輪嘅十六強係依然無VAR
究竟何解亞足協選擇投入VAR嘅位置咁奇怪呢?
個人推斷係同場地以及資源配套有關
留意返十六強同八強嘅賽程同場地
就會發覺只於十六強有份嘅四個球場
阿布札比Al Nahyan Stdm (1萬2); 杜拜 Rashid Stdm (1萬1)
艾因 Khalifa bin Zayed Stdm (1萬6); 沙迦 Sharjah Stdm (1萬1)
都係容量比較細 或者 離杜拜或阿布札比有距離嘅球場
始終VAR系統需要時間同資源去安裝 場內配置同調整亦需時
因此 賽會可能於檢視過後 認為集中資源於四個大場館
會更易於協調同物流 為較佳做法 所以就直到8強先有VAR
而個人另一猜測 八強賽碼先開始「黎料」 入座率會更高
係十六強嘅球場安裝VAR 相對地無咁符合成本效益
另外現時入場人數紀錄
最高及最低分別為 印度v亞聯酋(0:2/43206) 及 北韓對卡塔爾(0:6/452)
另外提提大家 從2019亞洲盃開始不設季軍戰
只設Losing Semi-finalists 嘅頭銜 中文都唔知點譯好
獲得「準決賽階段」成就?
咁我都唔想被人叫準決賽敗部架…
香港球證在亞冠
香港於上屆只有一名助理裁判(周駿傑)入選 今屆則只有國際足協主裁判資格嘅廖國文入選
並執法泰國對印度一戰(封面圖) 但其實上屆香港仲有另一位裁判員入選
張炎有先生現時為國際足協球證(裁判)導師 佢係上一屆亞洲盃賽事則擔任其中一位裁判評核員
裁判評核員嘅工作係於每場賽事評核場上裁判員
以檢視及確認其執法水準 以及幫助佢嘅訓練同改進
另外亦會協助裁判導師嘅日常工作
雖然個人搵唔到資料 張先生有無參與今屆賽事嘅裁判支援工作
但個人認為 佢能夠達到呢個位置 都算得上係香港球證嘅一個小成就
希望香港球證嘅水平可以繼續提升同發展
係未來能夠有自己嘅球證組合
執法洲際同國際水平嘅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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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s://www.foxsportsasia.com/football/asian-football/afc-asian-cup/976179/afc-asian-cup-2019-var-quarterfinals/
http://www.the-afc.com/asiancup/news/largest-ever-cast-of-match-officials-appointed-for-uae-2019
http://www.the-afc.com/afc/documents/PdfFiles/afc-asian-cup-uae-2019-list-of-match-officials
Photo source: Sports Marichi for Stadium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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