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鑊?英超兩球會或被國際足協制裁

年青人世界 於 20/08/2024 發表 收藏文章
2023 年夏天,阿士東維拉青訓產品金馬倫艾查(Cameron Archer)以 1,850 萬鎊轉會到剛升班上英超的錫菲聯。但上月維拉就宣佈以 1,400 萬英鎊回購這名22歲前鋒,由上年8月離開到今年7月回歸,歷時不足一年,原來當年轉會包含一條降級條款,如果最終鍚菲聯降班收場,維拉將會強制對他進行回購,當中400萬鎊的差價相當於鍚菲聯給維拉的租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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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為咗踢歐聯?維拉青訓孖寶齊齊「愛回家」]

圖片來源:southamptonfc.com

正當外界以為回購這名青訓是為了填滿歐聯中的「球會訓練」名單之際,相隔一個月後,維拉再以 1,500 萬鎊將他賣到剛升上英超的修咸頓。短短一個月,這一出一入就賬面上為維拉帶來 100 萬鎊的差價。

誰知,這個轉會卻踩入了一個陷阱。根據《太陽報》(The Sun) 報道,兩間球會有機會違反國際足協(FIFA)規定,目前正立案調查。

「過渡性轉會」

2020年,國際足協發佈了一項決定,首次制裁球會間的「過渡性轉會」 (Bridge Transfer)。

英超的負責人確認過,他們的規定中並沒有阻止這樣的二次轉會,但 FIFA 有一個規定來阻止這樣的交易。

在其新聞稿中,FIFA 為「過渡性轉會」作出了定義: 「一般而言,過渡轉會是指球會間合作將球員透過過渡球會轉往另一間球會,而該球員從未在過渡球會上場過。」
「除非有相反的證明,否則應推定,如果同一球員在16週內連續發生兩次轉會,則所涉各方(球會和球員)均參與了過渡性轉會。」

「FIFA 紀律委員會將對任何參與的一方進行處罰。」

條例目的?

為什麼禁止「過渡性轉會」?「過渡性轉會」是指球員透過橋牌「過渡性轉會」,以規避某些規定或規則和/或欺騙第三方。實際上,可能是球員 Z 從 A 球會轉到 B 球會(過渡球會),幾周後再轉到 C 球會,而不是直接從 A 球會轉到 C 球會。這可能是為了支付較少的訓練補償和培養費,也可能是為了減少因不同國家稅務規定不同而產生的財政責任,甚至可能是為了讓新球會(C球會)透過過渡球會向球員或其經紀人非法付款或支付薪水。為了對付這種規避規則的行為,FIFA 已經明確規定,球員和球會都不得參與「過渡性轉會」。

然而,這次並不是第一次有球會牽涉到「過渡性轉會」。2021年4月22日,FIFA 紀律委員會宣佈對法國的巴黎FC 和昂熱 SCO 作出處罰,罰款30,000瑞士法郎,並禁止在一個註冊期內在國內和國外轉會,原因是這兩家球會違反了《球員地位和轉會規例》 (Regulations on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 中關於「過渡性轉會」的規定。

這是自 2020 年該規定生效以來,FIFA 首次對此行為進行處罰。此案涉及一名球員,該球員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與巴黎FC 簽訂了第一份職業合同,並於 2020 年 7 月 6 日在球會註冊,此前該球員曾以業餘身份在法國和西班牙踢球。六週後,該球員轉會至昂熱 SCO,並於 2020 年 8 月 18 日正式註冊。

經過 FIFA 管理執行部的調查,紀律委員會發現球會未能推翻「過渡性轉會」的推定。考慮到與此案有關的所有事實和情況,委員會裁定,轉會至巴黎FC 的安排並非為了讓球員參加有組織的足球比賽,而是為了規避有關訓練補償的規定。

不過,幾個月後 FIFA 宣佈這兩間球會的上訴得直,FIFA 上訴委員會在認為兩間球會都提供了足夠的證據來推翻「過渡性轉會」的推定。


如何避免?

基本上球員在 16 週內轉會兩次,就踏入了「過渡性轉會」的雷達,相關球(以及球員)將需要證明他們是真誠地進行這次轉會。而怎樣才不算是「過渡性轉會」呢?位於英國倫敦的律師事務所 Onside Law 就列出了以下「過渡性轉會」表徵:

- 兩次轉會導致要向訓練球會繳付的訓練補償金額降低

- 兩次轉會導致要向球員前球會繳付的培養費金額降低
- 球員沒有參加過渡球會的任何比賽

- 球員與過渡球會的工作人員或教練沒有任何接觸

- 有證據顯示該球員與新球會(C 球會)有過接觸,無論是在訓練營還是在新球會的試訓期間,甚至已經與新球會簽約

- 球員的水準與過渡球會的水準有明顯的差異


從以上的條件看,這次轉會未必涉及「過渡性轉會」,但調查程序相信仍然會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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