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德謙紅牌 之 洗冤錄

吹哨者 於 14/03/2021 發表 收藏文章
港超理文對冠忠南區嘅比賽,客隊門將謝德謙喺下半場5分鐘被球證吳超覺直接紅牌驅逐出場。究竟當時球證睇到乜野?基於邊條例趕謝德謙出場?我嘗試同大家分析一下。

事源理文一個喺自己後場搶到波,反擊之下有基華利頓單對謝德謙,後者出到離門約25碼位置試圖解圍,兩人碰撞後球證吹罰謝德謙。假設球證紅牌判罰正確,有機會引用到嘅會係球例第十二章列出嘅下列兩項罪行:
1. 手球犯規引致破壞對方一個入球或一明顯入球機會(守門員在己方點球區域內不適用)
2. 當一名球員的整體移動是向著犯規球員的球門推進,受到侵犯引致一個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被破壞,而該犯規原則上需要被判罰一自由球


先講(2),明顯謝德謙控到第一下先,再同基華利頓碰撞,而中間亦無明顯犯規動作,所以呢點較難成立。

再考慮(1),首先謝德謙夾肋底以下手臂/手掌要同個波有接觸先,
(on.cc 螢幕截圖)
但似乎謝德謙(灰衫)用肚掂波嘅一刻,較近粒波嘅右手直頭喺身後面,手球犯規比較難以成立,偏偏賽後謝德謙喺自己Facebook 表示:
相信呢個係成件事最大嘅talking point。

作為球證,走位非常重要,有位前輩同鍵人(打字而無執筆,叫鍵人比較貼切)講過,睇到犯規嘅就係好位置,而鍵人相信吳超覺已經喺可行情況下跑出最合理路線,我地亦可以從球證嘅走位,猜想一下當時球證見到乜野。
(on.cc 螢幕截圖)
由理文喺後場獲得控球權開始,球證已經轉身開始追,喺連環圖嘅第二、三幅圖可以見到,吳超覺當時嘅速度同身邊嘅理文10號仔阿哥斯達相若,絕對唔慢,唔係「渣流攤」。假設謝德謙喺Facebook 講嘅係事實,球證未必見到謝德謙用手掂波,反而比較大機會見到個波彈離個肚,而謝德謙隻手同時向前擺,多多少少會令球證有keeper 喺禁區外用手嘅錯覺。令判呢球波難度更高嘅地方有兩個:其一,謝德謙接觸個波嘅一刻,粒波被單刀嘅基華利頓遮住;其二,由於個波喺謝德謙嘅右邊發生,喺左邊嘅助理球證亦難以睇到成個過程,直播畫面亦交代唔到第四球證見唔見到成件事發生,但即使佢留意到,視線亦可能被回防嘅川瀨浩太遮住,換言之,球證好有機會單靠自己作出呢個判斷,冇得靠幾位拍檔。

當然,誰對誰錯就要留畀各看倌自行判斷,鍵人想以兩位球證嘅說話作結,首先係瑞士嘅Massimo Busacca:
紀錄片 Les Arbitres
「我地唔係神,我地都會犯錯。」
另一位係今次嘅事主之一:
「當我發現自己錯判時,其實比起任何一個球迷也更難受。」
on.cc: 吳超覺吹過奧脫福

初作鍵人,小試牛刀,感謝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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