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足總推青年球員入選國腳新規定 如追溯執行足以令美斯無緣國家隊
阿根廷足球總會(AFA)近日通過一項新措施,規定若年輕球員在未與本地球會簽署職業合約前便轉投海外發展,將不得獲徵召加入阿根廷各級國家隊。相關政策旨在保障國內球會利益,防止青年才俊過早流失海外,同時鼓勵本土青訓體系發展。
阿根廷足總表示,新措施與近年多宗涉及「父母監護權」(patria potestad)的個案有關。根據阿根廷法律,父母在子女未滿18歲前,有權管理其資產及作出重大決定,包括在毋須現有球會同意下,替子女選擇簽署職業合約的去向。
在阿根廷,球員年滿16歲便可簽署職業合約,但「父母監護權」制度會一直適用至18歲。這意味若球員在未簽下職業合約前離隊,培育球會只能獲得象徵性的訓練補償費,而非轉會費。足總坦言,新政策無法從法律層面阻止相關情況發生,但希望透過剝奪國家隊資格,降低年輕球員及其家庭選擇提早外流的誘因。
足總在聲明中指出:「在討論多個相關層面後,為了捍衛球會利益,與會人士一致決定,相關球員將不會獲徵召加入任何國家隊代表隊。」
- 為何此時推出新規?
此舉主要針對近年多名阿根廷年輕球員,在未與本地球會簽署職業合約前便被歐洲球會羅致的情況。最著名的例子正是球王美斯(Lionel Messi),他在13歲時便由紐維爾舊生會轉投巴塞隆拿青訓系統。換句話說,如果阿根廷足總切實及追溯執行足此例的話,足以令美斯今後再無緣國家隊。
據《TyC Sports》報道,直接促使足總加快推動新規的個案,是16歲中場史卡拉圖(Lucas Scarlato)離開河床,轉投意甲球會帕爾馬。史卡拉圖雖未曾上陣任何一隊賽事,但已代表阿根廷出戰U16賽事,卻未曾與河床簽署職業合約。
河床青訓總監洛迪古斯(Gabriel Rodriguez)曾表示:「我關心史卡拉圖,也祝他一切順利,但他在河床擁有最好的發展條件。我不認為他當時離隊是正確的決定。更重要的是,足球經紀人往往只追求自身利益,雖然他們在足球界是必要之惡。」
史卡拉圖自6歲起便效力河床,並曾擔任U16隊長。去年4月年滿16歲後,球會已與他、其家人及經紀人古亞斯達迪辛奴(Martin Ariel Guastadisegno)展開續約談判。其後河床已向國際足協(FIFA)正式投訴該名經紀人涉嫌違反球員代表相關規定。
古亞斯達迪辛奴則向《The Athletic》反駁指控,強調自己只是為球員利益行事:「我遭到誹謗和人格抹黑。我不是為球會工作,而是為球員服務。球員及其家人要求我為他尋找最佳選項,我只是履行職責。」
- 對現役國家隊的影響
若該規定早已實施,阿根廷自去年9月國際賽期以來,至少有7名曾入選成年國家隊的球員將不符合資格。當中包括國家隊歷史入球及上陣紀錄保持者美斯,以及世界盃冠軍門將馬天尼斯(Emiliano Martinez),他於2010年由獨立隊青訓轉投阿仙奴。
其他受影響球員還包括施蒙尼二世(Giuliano Simeone)、中場貝安迪亞(Emiliano Buendia)、巴蘭尼捷亞(Enzo Barrenechea),以及前鋒柏尼捷利(Joaquin Panichelli)與卡邦尼(Valentin Carboni)。
當然上述例子只是說明規定「殺傷力」可以有幾大,並不代表阿根廷足總追溯執行此例。
- 法律爭議與外界反應
專門研究體育法的英國大律師卡拔(Samuel Cuthbert)指出,國際足協並未規定國家隊選人政策,亦沒有禁止成員足總限制海外效力球員的參選資格,因此措施未必違規。
阿根廷球會拉魯斯會長魯素(Nicolas Russo)則支持新規,認為有助保護青年球員。前阿根廷國腳、現任教練軒斯(Gabriel Heinze)亦曾批評經紀人在相關問題上責無旁貸,呼籲國際足協介入,為青訓制度提供更清晰保障。
- 是否成為國際先例?
卡拔指出,類似做法並非首例,英格蘭欖球自2012年起亦有規定,限制海外效力球員代表國家隊上陣。至於阿根廷新規能否達成預期效果,最終仍取決於國家隊的吸引力,以及球員是否願意為追求海外發展而放棄國家隊榮譽。
文章來源︰The Athle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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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足球總會(AFA)近日通過一項新措施,規定若年輕球員在未與本地球會簽署職業合約前便轉投海外發展,將不得獲徵召加入阿根廷各級國家隊。相關政策旨在保障國內球會利益,防止青年才俊過早流失海外,同時鼓勵本土青訓體系發展。
阿根廷足總表示,新措施與近年多宗涉及「父母監護權」(patria potestad)的個案有關。根據阿根廷法律,父母在子女未滿18歲前,有權管理其資產及作出重大決定,包括在毋須現有球會同意下,替子女選擇簽署職業合約的去向。
在阿根廷,球員年滿16歲便可簽署職業合約,但「父母監護權」制度會一直適用至18歲。這意味若球員在未簽下職業合約前離隊,培育球會只能獲得象徵性的訓練補償費,而非轉會費。足總坦言,新政策無法從法律層面阻止相關情況發生,但希望透過剝奪國家隊資格,降低年輕球員及其家庭選擇提早外流的誘因。
足總在聲明中指出:「在討論多個相關層面後,為了捍衛球會利益,與會人士一致決定,相關球員將不會獲徵召加入任何國家隊代表隊。」
- 為何此時推出新規?
此舉主要針對近年多名阿根廷年輕球員,在未與本地球會簽署職業合約前便被歐洲球會羅致的情況。最著名的例子正是球王美斯(Lionel Messi),他在13歲時便由紐維爾舊生會轉投巴塞隆拿青訓系統。換句話說,如果阿根廷足總切實及追溯執行足此例的話,足以令美斯今後再無緣國家隊。
據《TyC Sports》報道,直接促使足總加快推動新規的個案,是16歲中場史卡拉圖(Lucas Scarlato)離開河床,轉投意甲球會帕爾馬。史卡拉圖雖未曾上陣任何一隊賽事,但已代表阿根廷出戰U16賽事,卻未曾與河床簽署職業合約。
河床青訓總監洛迪古斯(Gabriel Rodriguez)曾表示:「我關心史卡拉圖,也祝他一切順利,但他在河床擁有最好的發展條件。我不認為他當時離隊是正確的決定。更重要的是,足球經紀人往往只追求自身利益,雖然他們在足球界是必要之惡。」
史卡拉圖自6歲起便效力河床,並曾擔任U16隊長。去年4月年滿16歲後,球會已與他、其家人及經紀人古亞斯達迪辛奴(Martin Ariel Guastadisegno)展開續約談判。其後河床已向國際足協(FIFA)正式投訴該名經紀人涉嫌違反球員代表相關規定。
古亞斯達迪辛奴則向《The Athletic》反駁指控,強調自己只是為球員利益行事:「我遭到誹謗和人格抹黑。我不是為球會工作,而是為球員服務。球員及其家人要求我為他尋找最佳選項,我只是履行職責。」
- 對現役國家隊的影響
若該規定早已實施,阿根廷自去年9月國際賽期以來,至少有7名曾入選成年國家隊的球員將不符合資格。當中包括國家隊歷史入球及上陣紀錄保持者美斯,以及世界盃冠軍門將馬天尼斯(Emiliano Martinez),他於2010年由獨立隊青訓轉投阿仙奴。
其他受影響球員還包括施蒙尼二世(Giuliano Simeone)、中場貝安迪亞(Emiliano Buendia)、巴蘭尼捷亞(Enzo Barrenechea),以及前鋒柏尼捷利(Joaquin Panichelli)與卡邦尼(Valentin Carboni)。
當然上述例子只是說明規定「殺傷力」可以有幾大,並不代表阿根廷足總追溯執行此例。
- 法律爭議與外界反應
專門研究體育法的英國大律師卡拔(Samuel Cuthbert)指出,國際足協並未規定國家隊選人政策,亦沒有禁止成員足總限制海外效力球員的參選資格,因此措施未必違規。
阿根廷球會拉魯斯會長魯素(Nicolas Russo)則支持新規,認為有助保護青年球員。前阿根廷國腳、現任教練軒斯(Gabriel Heinze)亦曾批評經紀人在相關問題上責無旁貸,呼籲國際足協介入,為青訓制度提供更清晰保障。
- 是否成為國際先例?
卡拔指出,類似做法並非首例,英格蘭欖球自2012年起亦有規定,限制海外效力球員代表國家隊上陣。至於阿根廷新規能否達成預期效果,最終仍取決於國家隊的吸引力,以及球員是否願意為追求海外發展而放棄國家隊榮譽。
文章來源︰The Athle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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