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明顯錯誤」?前英超球證解釋為何利物浦對曼城入球被判無效

不專業講足球 於 13 小時前發表 收藏文章
前英超球證解釋為何利物浦對曼城被判無效入球並非「明顯錯誤」


前英格蘭超級聯賽球證德莫特·加拉格(Dermot Gallagher)解釋,利物浦(Liverpool)後衛雲迪克(Virgil van Dijk)對曼城(Manchester City)時的頭槌入球被判無效,並不屬於「明顯及嚴重錯誤」;但前球員保斯洛依(Jay Bothroyd)則認為,該球應該被判有效。最終曼城以3比0擊敗利物浦。

爭議事件:

在比賽中,雲迪克(Virgil van Dijk)接應角球頂入一球,但旁證判斷羅拔臣(Andy Robertson)處於越位位置並阻擋門將視線,因此入球被判無效。

利物浦方面已就此決定向英格蘭球證管理機構(PGMOL)提出正式關切,認為判決有誤,入球應該被判有效。

加拉格(Dermot Gallagher)表示:

「這種情況毫無疑問是主觀判斷的灰色地帶,全取決於解讀方式。每個人看法都有所不同,因此才會出現類似事件時,有時去年或今季早段的判決又不同。這並沒有明確的一套規則。

「我不是為球證基斯·卡雲納(Chris Kavanagh)辯護,但不應該將責任全推給他,因為這次並非他親自作出判決,而是由旁證決定的。」

他續說:「這是一個場上判決——‘入球無效’。因此視像助理裁判(VAR)只是檢查:『羅拔臣(Robertson)是否處於越位位置?是。』『他是否影響門將?他距離很近,VAR認為是有影響的。』這就是為何爭議出現,因為這類情況往往有解讀空間。」
當被問及主球證是否應該被要求觀看重播時,加拉格回應:「不應該。VAR並非用來重新執法,它只會在明顯錯誤時介入。若VAR認為需要叫球證看螢幕,那便是在重新判罰。今次VAR並不認為這是明顯錯誤,因為場上判決已是『入球無效』。根據畫面,羅拔臣確實處於越位位置,並靠近門將,因此VAR支持原判。」

保斯洛依(Jay Bothroyd)則持相反意見:

「這球應該判為入球。當你看門將當拿隆馬(Donnarumma)的動作,他最初向右移動,隨後又轉向左邊,說明他能清楚看到皮球方向。

「羅拔臣只是低頭閃避,他根本沒有嘗試觸球或改變皮球方向。根據規則,所謂『有動作的球員』是指球員嘗試接觸皮球或參與攻勢,而羅拔臣只是避開皮球。」

「因此我認為這是錯誤判決,入球應該被接納。」

另一事件:

上半場期間,曼城亦因VAR覆核而獲得一個十二碼。VAR判定杜古(Jeremy Doku)被馬馬達舒維利(Giorgi Mamardashvili)絆倒。

被問到此判罰是否屬「明顯錯誤」時,加拉格解釋:「我認為這是合理的十二碼。雖然腳上接觸不大,但他確實以膝蓋撞到對方,使杜古失去平衡及射門機會。」

文章來源︰天空新聞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