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球例提案:十二碼不可「補中」、取消「蓄意手球」

.精選專題. 於 04/11/2018 發表 收藏文章

國際足球協會委員會 (IFAB) 正研究修改球例,不准球員在主射十二碼罰球後「補中」,並取消球例中的「蓄意手球」。

委員會有意將十二碼罰球變成像互射十二碼決勝時一樣,主射球員只能作出一次性射門,當射球被門將擋出或擊中門框反彈時,無論主射者還是其他球員,都不可補射或繼續攻勢,球賽將由守方開出球門球繼續。

如建議得以落實執行,以後出現像上周普巴為曼聯主射的十二碼,就不能成為有效入球。在曼聯主場對愛華頓的英超比賽中,普巴以極具爭議性的「二十六步」碎步式助跑射門,結果被碧褔特成功救出,但球回落到普巴面前,他立即補中射入,曼聯最終以2:1險勝,普巴自言入球有點幸運。

IFAB亦檢討球例中對觸犯手球的定義,根據現行球例,球員必須「蓄意」用手觸碰才算犯手球,但何謂「蓄意」是由現場球證決定,並無一定準則。委員會建議刪除「蓄意」字眼,改為以「皮球與球員手部的接觸點處於不自然位置」作準則,但何謂不自然位置亦難以界定,有委員提議是手臂舉於高過肩膊,也有人認為是手臂放在「四點」或「八點」以上的位置,但如果這樣硬性規定的話,可能招致攻方球員故意將球踢向對手的手臂。

正如本文前述,球例過去使用的字眼是「故意」(intentional) 手球,現在所用的是「蓄意」 (deliberate),球證如何演繹,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 (有關內容詳見另文深度分析:從球例看世界盃幾個爭議性「手球」)。

英格蘭足總的代表認為,判斷手球應更重視手和球兩者的距離,而且應由臨場執法團隊決定。有關判罰手球之爭,在引入VAR後仍未見平息,於本屆世界盃的決賽中,克羅地亞球員比列錫在禁區內手臂碰球,球證最初認為沒有問題,但經翻看VAR多次及商議後,改判十二碼,法國憑基士文主射取得入球。這個手球成為本屆世界盃其中一個爭議,不少名宿和球評家都不認同這判決。

有關建議將在本周作初步討論,如獲通過將提交至明年三月的大會作出審議。
Ref:ifab
標籤: Totaalvoet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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