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獎投票大解構

靈機一足 於 12/01/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2015年的金球獎昨晚揭盅,美斯破紀錄第五次獲得此殊榮。到底他的勝利有沒有說服力?筆者從國際足協公開的數據中,為大家一窺玄機。
投票方式
每個足協的領隊,國家隊隊長和來自該國的一位著名記者都有投票權。在國際足協的二十三人名單中,每人會選出首三名。第一名者得五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一分。總分最高者為勝。「最後三人」名單對投票沒有影響。

總投票率
美斯可算眾望所歸,取得41.33%的票數。C朗得到27.76%的票數,而其他二十一人全部得票率不足10%,有十二人得票率不足1%。
夏薩特:第八
山齊士:第十
耶耶托尼:第十二
阿古路:第十三
巴爾:第十六
迪布尼:第十八
隊長投票
註:印度和科威特足協不獲投票權;投票依次序排列。
美斯(阿根廷):蘇亞雷斯,尼馬,恩尼斯達
米希達恩(阿米尼亞):美斯,C朗,伊巴
甘賓尼(比利時):夏薩特,迪布尼,美斯
迪斯高(波斯尼亞):C朗,夏薩特,美斯
尼馬(巴西):美斯,蘇亞雷斯,拉傑迪
鄭智(中國):美斯,夏薩特,梅拿
施治(捷克):美斯,利雲度夫斯基,夏薩特
朗尼(英格蘭):美斯,梅拿,C朗
小豬(德國):紐亞,梅拿,尼馬
F.普巴(畿內亞):美斯,C朗,紐亞
葉鴻輝(香港):美斯,紐亞,普巴
寄誠庸(韓國):美斯,馬斯查蘭奴,尼馬
洛賓(荷蘭):美斯,尼馬,蘇亞雷斯
利雲度夫斯基(波蘭):紐亞,維度,梅拿
C朗(葡萄牙):賓斯馬,占士洛迪古斯,巴爾
伊巴(瑞典):美斯,蘇亞雷斯,尼馬
不少人都選擇投票給球會或國家隊隊友,如美斯,甘賓尼,利雲度夫斯基等。

領隊投票
註:印度和科威特足協不獲投票權;投票依次序排列。
佩連(中國):C朗,美斯,梅拿
鶴臣(英格蘭):C朗,美斯,夏薩特
路維(德國):紐亞,梅拿,卻奧斯
金判坤(香港):C朗,尼馬,山齊士
布連特(荷蘭):美斯,C朗,梅拿
迪保斯基(西班牙):美斯,C朗,恩尼斯達
奇連士文(美國):美斯,尼馬,C朗
資料來源
https://uk.sports.yahoo.com/blogs/pitchside-europe/everything-know-ballon-d-voted-081829480.html
投票記錄
http://www.fifa.com/ballon-dor/official-document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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