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球證就是天生表演慾強,偏愛做球賽主角,不是嗎?
今日下午冠忠南區主場四日內第二度鬥標準流浪,補時階段雙方仍然不分高下,但是南區完場前最後一次攻勢,混戰中流浪前鋒陳耀祖手的而且確觸碰到皮球,但手是收在身邊,完全垂下,沒有不自然動作,且距離極近,不可能作出反應,依照球例理應不算作犯規。
可是球證卻翻看VAR片段之後,偏偏認為陳耀祖蓄意手球而判罰十二碼,更直紅驅逐他離場,亦向投訴的流浪守衛基藍馬出示黃牌,結果冠忠南區憑後備入替的入籍兵史提芬彭利拿在一百分鐘射入十二碼,絕殺標準流浪全取三分。
執法嚴不要緊,但尺度最重要的是一致。裁判總監張炎有日前才就東方對傑志雙藍會大戰中,傑志守衛拉美治的疑似手球,與東方主帥盧比度會面,當時張炎有引述球證觀點指「球員也未有故意以手觸球,所以十二碼不成立。」
敢問陳耀祖今次有故意以手拍走皮球嗎?拉美治的手有伸展,可視為不自然動作,判罰十二碼可以是有根有據!陳耀祖的手部根本完全收縮,這樣都判罰十二碼,是否以後球員都要斬斷兩隻手臂才能上場比賽?可憐的陳耀祖上場才攻入絕殺球,今場卻被無辜被逐。
今季已經出現過太多次比賽球證爭議判決扭轉賽果,實在不能接受。尤其爭標三隊分差極少下,球證每個判決都十分關鍵,一個判決隨時改變最後港超冠軍誰屬。
各隊都不應為此問題罷休,若然流浪總監李輝立師承東方盧比度踩上足總總部與相關部門理論球證判決,我舉腳支持!各界必須令球證部重視問題,要求他們對他們的爭議判決作出合理解釋,絕不能讓他們蒙混過關。
另一個問題就是該手球是出現在比賽第九十八分鐘,但補時本來就只有五分鐘,因何事要補上補呢?
至於比賽本身,今場兩軍都作出大幅度輪換下,形勢上半場卻與上場大同少異。流浪主導形勢下創造了多次入球機會,可惜兩位上形洋介和劉智樂都未能好好把握。
南區上半場表現如上場般失色,只有李小恆比較搶鏡,憑其盤扭技術爭取到幾次攻門機會。不過下半場流浪的中場控制能力突然大減,未知是否與兩名中場歐陽耀沖和岡本玲仁久疏戰陣而體能下降有關,令南區佔有上風,佐佐木周亦有一腳怒射中楣;去到下半場中段盧均宜兩黃一紅被逐後形勢急轉直下,南區全面控制比賽。
不過南區場面佔優,但進攻卻零板斧,不斷盲目燒味狂轟,若非球證判罰十二碼,恐怕早已失分而回。以往鄭少聰年代戰術風格鮮名,就是擅打防守反擊;可是今季楊正光執掌後,我仍未看到他們有什麼風格可言。
最後我想談談標準流浪韓國外援崔佑在,這名後防球員之前擔任中堅時身體對抗非常差距,爭奪高空球能力亦不夠好。今仗轉任閘位表現亦非常一般,多次走甩身後的防守球員,又經常太早移入中間,在邊線曝露過多空位。可幸的是今場冠忠南區球員進攻時過急,而未有重點好好攻擊流浪防線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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