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月香港足總董事會會議已否決港超外援出場名額由4個變成「4+1」的方案(即場上增加一個亞援名額。)唯飛馬會長羅傑承及後再提議新方案,為參戰過頂級聯賽至少一個球季或代表過代表隊出場球員在本來外援註6出4制度下,再特別增加一個外援出場名額。香港足總主席貝鈞奇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若提議有助提高港超叫座力,董事局或會研究有關方案。
縱使羅傑承先生長久以來都為香港足球貢獻良多,是香港足球的熱心人士,但是我個人並不認同他今次這個建議。他在接受傳媒的提問時,指相關建議若成行將可達到宣傳港超聯的效果。無錯,若相關方案獲採納,短期內聯賽入場人數和受關注度或會有所提升。只是歷史已經證明過這些效應並不會持久,基本上在球星離開後,一切便會打回原型。畢特、基士文和科蘭等大牌球星都先後來過香港獻技,在他們離開後香港聯賽幾乎在各方面都沒有進步過,入場人數至今也持續低迷。
加上相關方案若成行,那麼眾多球隊也很可能不會引入具名氣球星。要附合以上建議提出特別外援資格的條件是參戰過頂級聯賽至少一個球季或代表過任何代表隊出場的球員。唯這些字眼上有很多可以斟酌的地方,例如代表過中華台北出賽的潘文傑、陳浩瑋等人也附合建議中有代表隊上陣的條件,我無意不尊重上所提及的球員,但若最後每隊都是聘請這類球員來助陣,那能夠幫助得到聯賽進步嗎?就算你再加詳細規矩,像什麼頂級聯賽出賽五十次或代表過的代表隊要世界排名頭五十也好,我相信各球隊總有方法找到附合條件,但是完全幾乎沒有名氣,甚至實力上與普通外援差不多的球員。
在疫情下不少球會財政出現問題,甚至已經有球會需要解散收場。現時其實有不少本土球員未找到新球會,仍然處於失業狀態。若是現時再增加一個場上外援名額,變相會進一步減低本土球員生存空間。要知道一名符合建議中條件的球員,身價薪酬定必不菲,會加大各球隊財政負擔,很可能要犧牲本身陣中的數名本土球員,得不嘗失。
我估算若然相關建議獲採納並實施,在增加了外援名額後,球賽水平大概不會提升太多,而入場人數亦不會有什麼改善,卻因有多一個外援名額關,令本土球員出場時間變少。在各球會財政負擔更大,失業球員也更難找到下支球隊效力。我認為香港足總現時要做的不是研究計劃的可行性,而實質找方法協助受疫情影響的球員,並且想辦法吸引更多商家出錢協助香港足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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