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台】球員譯名,順口為先

《球星台文庫》

《球員譯名,順口為先》

球員譯名問題爭議甚久。這爭論主要有兩點,第一:所有傳媒應否有統一譯名;第二,是否應按照原文翻譯。我大致同意第一點,也認為香港傳媒應慢慢邁進統一譯名這方向。但這次我想集中談談第二點。


我認為用原文翻譯與否並不重要。因為世上語言何其多,熱門的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不難找到原文發音,但如阿美尼亞、拉脫維亞及格魯吉亞的小語種,香港傳媒則較難找到通曉這些語言的人。就算是英國的足球評述員,他們讀其他歐洲國家球員名字時,也不盡準確。所以我認為翻譯應以「易讀易記」為準則,因為譯名不外乎是方便評述員、球迷、體育新聞記者和投注人士。正如以前港督或英國政要的譯名都以易上口為先,一般人是沒有興趣知道葛量洪或戴卓爾的原文怎樣讀的。假如譯名百分百跟隨原文,或會極其繞口和過長。現在一些希臘球員的名字,如「柏柏杜普路斯」和「柏柏斯達夫普路斯」,就像那些十多年前麥當勞的急口令遊戲, 幾秒唸完就獲得一張優惠券的那些長篇累牘的句子一樣。

因此,我提議香港傳媒以後的譯名跟隨以下三個原則:已經出道多年或深入民心的長長譯名,例如伊巴謙莫域、利雲度夫斯基、加利尼維利和舒韋恩史迪加,則不宜改動。

1. 盡量不超過三個字,最多用四個字。日本球員或有四個漢字的亞洲裔球員除外。以前港督的名字,如麥理浩、衛奕信和彭定康等,多是三個字以內,方便港人稱呼。我們不要求球員譯得像這些名字般優雅,包含中文姓氏和有意思的名字,但至少易上口。事實上,現今外國政要的譯名,也多是三個字以內,例如奧巴馬、默克爾和奧朗德。至於縮短那些音節,則可討論。

2. 假如因球員同姓而雖要加上名字區別,因而令名字超過四個字,可以考慮縮短姓氏的翻譯。虛構例子:例如兩位球員,Thomas Donaldson和Daniel Donaldson,可分別譯為「湯馬當臣」和「丹尼當臣」,而不全譯姓氏Donaldson為「當勞臣」。假如加利仔和菲臘仔今天才出道,我也為考慮將他們譯為「加利尼維」和「菲臘尼維」,不會超過四個字。

3.用原文或英文譯音並不重要。還是順口要緊,很多時用英文來翻譯,更可使普遍不會其他外文的球迷猜出是那位球員。

最後來個具體舉例,下面這張「水蛇春」的球員名,跟據上述原則可譯為 (上至下,左至右):

施卓尼

高曹古 赫連基 柏普路 捷高

巴卓基 舒泰加 基普路斯

費迪斯基 米希恩 高程納

芬拿斯 雲尼可 艾維基 杜斯克 華沙高

最後歡迎各位討論這提議。

作者:Kingsley Ts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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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譯名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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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eolusbox 於 08/04/2016 評論 NO. 1

    香港的譯名真的很難懂,像是碧咸我真的完全聯想不到貝克漢

  • Akakak 於 08/04/2016 評論 NO. 2

    內地的譯名真的很難懂,像是貝克漢我真的完全聯想不到碧咸

  • HiMCyhnm 於 08/04/2016 評論 NO. 3

    完全錯晒!我認同傳媒應該統一譯名,但控制字數那方面就完全錯了。假設有專頁要介紹一名新星、或不出名的球員,而他名字頗長,但被控制字數的譯名,根本就不清楚指出該球員,假如我要在外國網站找他的資料,或在電子遊戲上找他,根本就不知道你在形容誰!名字長不是重點,當那球員出名了以後,自然有小名形容他,例如:小豬、伊巴、加利仔等…所以本人覺得統一譯名就足夠了。

  • STEVENKIT 於 08/04/2016 評論 NO. 4

    ON9

  • ekee 於 08/04/2016 評論 NO. 5

    本來同意,但第2點完全本末倒置了, 而第1點亦都只是為了SUPPORT第2點而寫吧.

  • zlatan 於 08/04/2016 評論 NO. 6

    咁beckham係咪應該譯做碧禽先啱?

  • kingsleyt 於 08/04/2016 評論 NO. 7

    To:HiMCyhnm

    我不明白球員中文名字有多少字與能否在外國網站找其資料有何關係。你斷不會用中文到外國網站搜尋吧。就算把球員所有音節都譯出,但你也不會知道如何拼寫,那也是找不到。例如我跟你說,有位希臘新星叫「查普拉賀卡斯特斯」,你會知道他原文名字嗎?

    況且假如有傳媒或馬會用這些三個字的譯名,它們的網站必會附帶球員的原文名字。要搜尋其資料絕無問題。

  • hiphop920 於 08/04/2016 評論 NO. 8

    成篇文都on9 拎d 短拼音例子就話譯名多數係三個字

  • 小菠菠 於 08/04/2016 評論 NO. 9

    球員姓名一定要譯哂, 冇得傾
    人家個名真係咁長都冇辦法
    為求方便, 只可以搵搵人地有冇花名,
    例如小豬, C朗等等

    如果你真係想縮短字數既話,
    搵d字就能夠譯兩個字咪ok囉...
    例如: 迪比亞路 => 迪派路; 卡斯辛奴 => 卡辛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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