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專題:古惑的"合約"之下篇

足球熱Soccer Heat 於 27/08/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原來除左球員之外,領隊也要注意,因為合約當中的細節隨時令你"損失慘重"。

魔鬼條款

前英格蘭主帥奇雲基瑾(Kevin Keegan)便是一個例子。08年一月他取代艾拿戴斯(Allardyce)再次返紐卡素掌舵,當他以為主帥仍然百分百掌握大權時,不知不覺已墮入"騙局"。於同年9月時,他與班主艾殊利(Ashley)反枱,皆因不滿體育總監韋斯(Wise)羅致多個非他意願的收購;雙方分手後,奇雲基瑾告艾殊利毁他個人名譽,並要求賠償2400萬鎊,可惜的是他忘了附帶條款列明最高賠償額----只是得200萬鎊。簽名時不看清楚密麻麻的細字條款,損失的是我們自已,而不是球會。


霸王條款
當然總有一、兩個聰明的領隊不會墮入條款陷阱,而那個人正是摩連奴。當年執教國際米蘭時,醒目的他在合約中寫入「霸王條款」:只要他想離開,便可以一分不賠地拂抽而去;終於在10年的夏天,摩帥過檔去皇馬,而真的不用賠償一分一毫。

總語:

如果不想有任何損失,在簽約時必須打醒+二分精神,睇清睇楚才落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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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ze Ho Jason Yong 於 27/08/2014 評論 NO. 1

    點解同scocer wave今期某幾頁差唔多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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