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斯控告《LOL》開發公司侵權,最終勝訴!

有趣足球事件簿 於 16/08/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談到近期於香港風行的電競,不少的人均會率先想起著名遊戲《英雄聯盟 League of Legends》(下稱LOL),但有關的遊戲,卻於日前惹上官非,原因在於它們涉嫌侵權。

侵權的的部份,是關於一位名為 Striker Lucian 的英雄角色。事緣荷蘭著名球星戴維斯(Edgar Davids),認為 Striker Lucian 的形象,與自己太過相似,因而決定把LOL的開發團隊告上法庭。最終,法庭判決戴維斯勝訴。

據了解,法庭之所以決定判戴維斯勝訴,全因該遊戲開發公司的員工,曾於2014年於網上表示,Striker Lucian 的形象設計,的確參照戴維斯佩帶特製眼鏡踢球的姿態創造。


Ref:Go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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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閒雲野鶴 於 16/08/2017 評論 NO. 1

    真心想知,若然有個黑人球員又因為青光眼要戴眼鏡踢波,又唔覺意出席咗啲商業活動,會唔會畀戴維斯告😅

  • 2012cch 於 16/08/2017 評論 NO. 2

    真心說,模仿同侵權都唔識分,就返小學重讀

  • 閒雲野鶴 於 16/08/2017 評論 NO. 3

    有人話模倣同侵權嘅分别要喺小學讀,但又講唔出答案,即係三個大字: "嘥9氣"~

    舉個例子: 經常有電視廣告 "模倣" 金正恩、普京同特朗普,作為廣告角色推銷商品或服務,呢啲99%高倣有冇侵權,等你解答?阿2012柒柒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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