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成】法庭裁定,西布朗主帥需向水晶宮賠償370萬鎊

有趣足球事件簿 於 30/11/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日前,《天空體育》指出,英國高等法院已經裁定西布朗主帥普利斯,需向舊主水晶宮賠償370萬鎊,到底所為何事?

據了解,在13-14年球季,水晶宮向普利斯承諾,若他能夠率領球隊成功護級,並留效至2014年的8月31日,他們將向58歲的教頭支付200萬鎊的獎金。最終,普帥成功協助球隊留在英超,但未有留效至8月31日,並轉投了西布朗,而獎金卻早於當年的8月12日派發。


水晶宮的班主認為,普利斯的行為等同存心詐騙,皆因他在收到球隊向其支付的200萬鎊獎金兩天後,便正式離開球隊。對此,普利斯的代表律師聲稱,其客戶僅為了協助孩子「上車」,而出此下策,並北存心詐騙。最後法庭裁定普利斯有罪,並需向水晶宮賠償370萬鎊。

參考:

http://www.skysports.com/football/news/11661/10676114/tony-pulis-ordered-to-pay-crystal-palace-3-7m-by-high-court-judge
標籤: 普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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