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體會,香港職業足球的敵人

場邊筆記 於 26/09/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自從足球在九十年代被體育學院剔出精英項目,加上2000年代初青訓不振,中學的學界賽事就成為本地青年球員的搖籃。在學界比賽中表現出色的球員,會獲本地球隊羅致,接受職業訓練之餘,亦會繼續透過學界的恆常比賽汲收經驗,繼續成長。現時在港超聯中,曾至孝、楊賜麟、劉卓軒、梁冠聰等年輕球員,都是透過這個階梯而成長。當中如林學曦般年少時已經嶄露頭角的球員,更嘗過學界、甲組兩邊走,一日兩戰的滋味。對於他們,學界比賽與職業訓練都是不可或缺的養分。

然而,對於鄭兆均等現在效力港超的年輕球員,這個階梯將不復再。香港學界體育聯會日前回應學校就港超聯球員是否可參與學界足球賽事的查詢時,指「按香港足總的超聯守則,球員若要參戰港超,必需與所屬球會簽下職業合約成為職業球員」,而學體會章則一向禁止職業運動員出戰學界賽事,故會禁止港超及預備組球員參賽。執行秘書嚴鎮明解釋:「章則規定學體會賽事是業餘性質,港超聯球員當然不可參賽;而且這樣做是保障一般學生在比賽中有機會表現,亦確保賽事可業餘地進行。」

在學界表現出色的年輕球員獲賞識加入職業球隊,往往仍然羽翼未豐,在一線隊上陣的機會不多。中學的校際比賽正正是提供機會讓他們上場,鍛煉自己並取得比賽的經驗。如今港超聯與學界完全切割,即是斷了培養港超聯小將成長的路徑,或是限制學界精英提升自己的機會。這樣的環境,明顯對於年輕球員的成長不利。

更令人不齒的,是在這個「禁制令」背後,學體會對於運動的業餘心態。青年比賽的其中一個功能,是培養球員投身職業足球,讓優秀的球員發展出能夠在職業足球比賽的能力。然而,學體會卻表明賽事乃業餘性質,需要業餘地進行,投身職業的學生不能參賽是理所當然。這樣的心態,明顯視青年足球為純粹的課外活動,對抱著職業足球夢想的學生毫無協助,讓他們裝備自己,投身職業賽場。

同樣荒謬的,是學體會認為這條規則保障一般學生在比賽中有表現的機會。這樣的說法,是暗示在比賽中,球員不必追求優秀,鋒芒太露、獲職業球隊賞識只會讓人失去比賽的機會嗎?為了拉近學校間的差距,而限制優秀球員上陣的機會,反而鼓勵平庸、塘水滾塘魚的競賽環境,學體會提出如此離譜的規例,只會成為香港發展職業足球的絆腳石。

假若他朝香港青訓不振,缺乏優秀的年輕球員,請大家記住:讓足球在香港淪為課外活動、閒暇娛樂的,正正是這個業餘的學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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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gby bear 於 26/09/2015 評論 NO. 1

    其實全世界都唔畀 如果可以嘅話有錢嘅學校就可以買兵破壞個比賽公十性

  • watercolour20 於 26/09/2015 評論 NO. 2

    關咩事依家學界水平咁參差 先更應該將堆山寨王推去職業級 當年球霸軒做到山寨王 依家呢? 完全睇唔出學界比賽點令年青球員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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