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壇的曾經階下囚

場邊筆記 於 17/12/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愉園涉嫌「打假波」一案在星期一終於結束,涉案的克羅地亞後衛沙沙麥斯(Sasa Mus)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裁判官判監一年。打假波東窗事發而淪為階下囚,在球壇早已有案例:國援于洋在2009年效力甲組流浪的時候,亦曾因此而被判監;2006年意大利的「電話門事件」亦令前祖雲達斯總經理莫治被判處五年零四個月的監禁。但與此同時,亦曾有球壇人物因為其他的理由,被判處監禁:

1. 阿當斯(Tony Adams)
入獄年份:1990
罪名及刑期:酒後駕駛(四個月)
當時效力球會:阿仙奴

阿當斯是阿仙奴的傳奇人物之一,21歲就當上球會的隊長,並拿下多項錦標;但是在他職業生涯的早期,他仍是個壞孩子,酗酒成性並多次涉及夜店打鬥。在1990年,阿當斯因為一次車禍,被揭發酒後駕駛,最終被判監四個月,並錯失了參加1990年世界盃決賽周的機會。阿當斯服刑兩個月後獲釋,並重新振作,成功戒除酗酒的習慣,並重返英格蘭國家隊,最後成為阿仙奴的一代隊長。

2. 祖爾巴頓(Joey Barton)
入獄年份:2008
罪名及刑期:傷人(半年)
當時效力球會:紐卡素

祖爾巴頓自出道以來,其場內外紀律一直為人詬病,比賽時常因粗野攔截而被逐,場外則捲入多宗傷人案,包括在曼城時期曾在操練中毆打隊友達保(Ousmane Dabo),使其視網膜脫落。2007年轉會至紐卡素後,祖爾巴頓更因傷人案惹上官非。他被閉路電視拍到酒後拳打一名男人達二十次,並襲擊一名十六歲少年,導致對方牙齒脫落,最終於翌年被判入獄半年。

3. 歷斯(Graham Rix)
入獄年份:1990
罪名及刑期:性罪行(一年)
當時執教球會:車路士

歷斯在球員生涯的大部份時間都效力阿仙奴,與愛爾蘭名將林柏拉迪(Liam Brady)在中場搭檔,並擔任球隊隊長。1993年,歷斯加盟同城對手車路士,擔任球隊的青年軍教練,並於1996年升為助理教練。但在1999年,歷斯被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判處一年監禁,同時被列入性罪犯名單十年,與及禁止參與有關青年球員的工作。歷斯服刑六個月後獲釋,隨即重返車路士擔任維埃里的副手,並協助球隊贏得2000年英格蘭足總杯冠軍。

4. 張春暉
入獄年份:2008
罪名及刑期:傷人(八個月)
當時效力球會:南華

本地球會亦曾有球員因干犯其他罪行而入獄。2007年底,當時效力南華的門將張春暉在銅鑼灣一間酒吧外向一名青年拳打腳踢,用腳狂踩對方頭部,使其一度失去知覺及左眼窩骨裂。他最後被判嚴重傷人,入獄八個月。張春暉出獄後繼續效力南華,並在2009年協助球隊闖入亞洲足協盃四強。

5. 希丁克(Guus Hiddink)
入獄年份:2007
罪名及刑期:逃稅(緩刑半年)
當時執教球隊:俄羅斯國家隊

雖然不曾入獄,但荷蘭名帥希丁克亦曾經因犯罪而被檢控和判刑。在2007年,荷蘭當局揭發當時執教俄羅斯國家隊的希丁克於2002至2003年期間,冒稱自己為比利時居民而逃稅達140萬歐元。即使希丁克否認控罪,但在證據充分下,荷蘭法庭最終判處他緩刑半年監禁,並罰款四萬五千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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