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格遜建議歐冠新規例:球員可暫時罰下,決賽後備名額增至11人

曼聯新聞 於 18/11/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費格遜在接受采訪時首先談起了“暫時罰下制”:每年我都會主持歐足聯精英教練研討會,
我也是歐冠以及歐洲盃技術研討會的委員,雖然遠離領隊職位,但我依然從事最高水平的足球工作。
我考慮是否能像橄欖球運動那樣在足球中引入“暫時罰下制度”,如果一名球員犯規達不到被罰離場的程度,
那球證會將這名球員罰出場外十分鐘。但這項規則的引入一定要慎重,我們要想好這個規則不會被利用。


費格遜:歐洲足協一直對足球比賽規則進行改進。從新一季開始,在歐冠與歐聯的比賽中,
黃牌將在8強後取消,這規則就會保證球員不會因為累計黃牌缺席決賽。而之前1999年拜仁與曼聯的決賽,
堅尼與史高斯就因為累積黃牌停賽。而2009年,費查因為在歐冠4強對陣阿仙奴領紅而無緣與巴塞的決賽。
而2012年歐冠決賽中,車路士拉美尼斯、伊雲洛域等三名球員在決賽中無法上陣。


對於以上的比賽,費格遜至今仍歷歷在目,
因此他對於歐洲足協這項新規例非常支持並希望能在歐洲重要賽事中增加參賽隊伍後備人數至11人,
費格遜:2009年歐冠決賽,費查無法上陣。1999年歐冠決賽,堅尼和史高斯無法上陣。
但他們在決賽前幾乎踢足所有比賽,而在最後的決賽不能上陣太不公平。
我希望在歐洲決賽賽事中,能夠允許11名球員坐上後備席,這樣不僅是對打入決賽球隊的一種獎勵,
而且會讓領隊在排兵布陣上有更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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