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風波】C朗何去何從?

C朗被控逃稅一案,於本日西班牙時間早上十一時三十分開審,C朗本人否認所有控罪。繼美斯和馬斯查蘭奴,C朗成為第三名被西班牙當局控告逃稅的精英球員,到底一眾球星於西班牙紛紛惹上官非背後的原因是甚麼?


《碧咸法》


廿一世紀初,西班牙正處於經濟蓬勃時代,皇馬的「銀河艦隊」哲學亦從始而生。費高、施丹等外援除了將西班牙足球帶到國際市場,更同時帶動了西國的旅遊業。為了吸引更多外地專才,西班牙當局於2005年推出一項稅務減免措施(Royal Decree 687/2005):於西國居住少於十年的外國居民可只向西班牙稅務局申報於當地的收入,並且享有比西國國民減半的稅率。由於2003年轉會皇馬碧咸正是第一名受惠的球星,所以這項法令一般被稱為「碧咸法」。可惜,受歐元危機影響,西班牙當局早已於2010年修改此法:年薪高於六十萬歐元的人士將不受保護。此外,西班牙稅務局亦加多執法,以打擊逃稅或避稅的情況。

C朗去向何屬?


三案相似之處在於肖像權與空殻公司問題,因三人均有於海外設立空殻公司管理肖像權。然而,C朗的罪名比另外兩人更為嚴重,因為:

1:C朗被指逃稅金額比其餘兩人明顯較高。馬斯查蘭奴被控逃稅1.5百萬歐元,美斯4.1百萬歐元,而C朗則欠交1.47億歐元入息稅。

2:美斯與其阿根廷隊友均不受《碧咸法》保護(美斯於西班牙連繼居住超過十年,而馬斯查蘭奴則於法令收緊後才轉會至巴塞隆拿),所以兩人只可認罪,但表示罪責屬於為他們理財一方。兩人最後分別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和廿一個月及被罰繳交欠下的稅額,由於西班牙有慣例讓初犯人士以罰款代替兩年以下的刑期,所以兩人事實上無需入獄。但因C朗否認控罪,如果最後被判有罪,刑期可能超過兩年監禁。

雖然有專家認為,一旦C朗為定罪,刑期可達三年半。但一般傳媒認為,西班牙當局高調起訴球星,只為向逃稅人士起阻嚇作用,並藉此收取高額罰款,而沒有將高收入人士趕盡殺盡的意圖,所以C朗的下場可能和兩位阿根廷球星相似。即使如果C朗被判入獄三年半,審訊時間亦可長達數年,絕對有足夠時間讓C朗於皇馬完成事業高峰。

總結而言,這場稅務風波對C朗的影響微乎其微。雖然早前有傳這位皇馬球星因此而生離開西班牙的念頭,可能這只是他為改善於球會的待遇甚至加人工的技倆。


資料來源:BBC
標籤: 西甲  西班牙  C朗  C朗拿度  美斯  馬斯查蘭奴  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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