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足球吹起一陣「台風」,繼港甲年代天水圍飛馬的陳柏良及南華的周子軒後,今年分別再有王睿和陳庭揚兩名中華台北國腳以亞援身份來投,當中王睿已穩站元朗正選中堅位置,陳庭揚亦已於足總盃對傑志一仗為理文處子上陣。
王睿
陳庭揚
由於現時中國足協規定每支球隊可以註冊一名港澳台球員而不計算入外援名額,香港足總亦有計劃於季後加入類似規則,容許港超球隊在現行外援註5+1出4外再加上一個中澳台球員名額,轉為註5+1+1出4,現正諮詢球隊意見。雖然計劃尚未實行,但大部分港超球隊對此甚為歡迎,更有傳有部分著手部署下季的球隊已開始物色心儀的球員,似乎此修例勢在必行。
一個足協要修改條例,最重要的就是審視此修例帶來的影響,到底是好處較多還是壞處更多;其次就是檢討現行條例到底是行之有效,有否需要增加、刪除以配合修例。筆者這次看港超加設中澳台球員名額,亦想以此思路與大家探討一下。
現時港超聯奉行註5+1出4的外援限制,若然球隊盡用6個外援名額的話第六人必須為持有亞洲足協成員國護照的球員,以下為現時以亞援身份效力港超聯球隊的球員:
傑志:馬特史密夫 (澳洲)
和富大埔:哈利 (澳洲)
冠忠南區:列文 (巴基斯坦)
香港飛馬:佐佐木周 (日本) / 查維斯 (澳洲)
佳聯元朗:王睿 (中華台北)
夢想FC:川瀨浩太 (日本) 理文:陳庭揚 (中華台北)
凱景:金珍曙 / 裴贊洙 / 金旼基 (南韓)
現時港超聯球隊所聘請亞援中有三名球員來自澳洲、三名來自南韓、兩名來自日本、兩名來自中華台北,另外有列文一名巴基斯坦球員。從現況上來說港超聯球隊大多都傾向於東亞以至東南亞尋找合適的亞援,特別是今季元朗和理文找來兩名中華台北後衛作為亞援,可見中華台北的球員也漸漸受到香港球隊注意。有能者居之,既然以現行亞援註冊限制下港超球隊也願意以中華台北球員為亞援,看來要把中華台北球員列為「自己人」的迫切性也不算太大。
接下來我們將預視一下政策實行後的可能後果。中澳台球員政策實行後會增加一個「外援」名額,為求成績一眾港超聯球會應會願意以該名額聘用中澳台球員,但現時中國金錢足球的風氣仍然盛行,普遍中甲下游球員的收入都已經高出港超聯正選球員不只數倍,就連中乙、中冠等球員收入也不差,隨著中國聯賽急速發展,到港效力兩年獲得代表港隊資格對中國球員來說已經不再吸引,再加上中國足協修例曾代表港隊的中國球員已不能再以中國本地球員身份到中國落班,中國球員到港落班的誘因已經不復存在。故此,筆者對有否具港超實力的中國球員願意到香港落班抱有極大的懷疑。
既然中國球員不願到港,澳門、中華台北球員將成為港超聯球會的最大目標。但眾所周知澳門具實力的球員非常有限,理文前鋒梁嘉恆及上半季效力和富大埔的後衛林毅東是少有效力港超聯的澳門代表隊成員,吳鏵昇則效力港甲中西區。港超聯球隊數目只有10隊左右,相信亦未必有太多球會願意聘用澳門球員。
梁嘉恆
吳鏵昇
基於以上判斷,筆者認為此政策的最大得益者將是中華台北的球員。近年中華台北球員外闖機會頗多,當地足協亦願意尋找海外血統球員,令台灣足球急速發展,但可惜的是至今台灣仍未能組織具職業規模的聯賽。在開放中澳台球員註冊後港超將成為台灣球員另一個外流的目標,亦是中甲、中超的踏腳石。以港超聯球隊的規模,應能吸引多數名中華台北代表隊級數的成員來港效力,到時候應會捲起一陣「台風」。
誠然此政策可吸引球會多聘一名具質素的中華台北或澳門球員,但港超聯場數有限,一支球隊需要的球員並不多,屆時在港超聯球隊的22-25人之間的輪換陣容中將有7名外援,佔球隊名單至少有四分之一,故要增加一名中澳台球員註冊,將無可避免地減少本地球員的上陣機會。此一點將會是整次修例之中對本地球員的最大影響。
在一個地方的足球發展中,最忌的就是朝令夕改,毫無持續性的政策會令球圈無所適從。現行外援規例註6出4與亞洲球會賽事接近,亦行之有效;設立菁英盃增加年青球員上陣機會,至今已舉行4屆,期間亦有不少年青球員把握上位的機會,在現況看來修例真的沒有很大的迫切性。當然,此次修例仍是由一眾球隊主導,在以成績為前提下相信一眾球隊將投下贊成一票。一旦修例成功中澳台球員來港效力後將不能在合約期間內作出任何更改,潑出去的水將不能收回來,這是球圈中人必須想到的一點。
在亞洲其他地區一直改革圖強下,香港已沒有時間原地踏步,將來發現犯錯再要修正都已經太遲了。作為一個局外人,筆者對此修例不置可否,只期望日後足總和一眾球隊不會對今日的決定後悔,若是選擇引入中澳台球員名額,請就這次修例做好一切配合本地足球發展的配套,這才是香港足球發展的硬道理。
王睿
陳庭揚
由於現時中國足協規定每支球隊可以註冊一名港澳台球員而不計算入外援名額,香港足總亦有計劃於季後加入類似規則,容許港超球隊在現行外援註5+1出4外再加上一個中澳台球員名額,轉為註5+1+1出4,現正諮詢球隊意見。雖然計劃尚未實行,但大部分港超球隊對此甚為歡迎,更有傳有部分著手部署下季的球隊已開始物色心儀的球員,似乎此修例勢在必行。
一個足協要修改條例,最重要的就是審視此修例帶來的影響,到底是好處較多還是壞處更多;其次就是檢討現行條例到底是行之有效,有否需要增加、刪除以配合修例。筆者這次看港超加設中澳台球員名額,亦想以此思路與大家探討一下。
現時港超聯奉行註5+1出4的外援限制,若然球隊盡用6個外援名額的話第六人必須為持有亞洲足協成員國護照的球員,以下為現時以亞援身份效力港超聯球隊的球員:
傑志:馬特史密夫 (澳洲)
和富大埔:哈利 (澳洲)
冠忠南區:列文 (巴基斯坦)
香港飛馬:佐佐木周 (日本) / 查維斯 (澳洲)
佳聯元朗:王睿 (中華台北)
夢想FC:川瀨浩太 (日本) 理文:陳庭揚 (中華台北)
凱景:金珍曙 / 裴贊洙 / 金旼基 (南韓)
現時港超聯球隊所聘請亞援中有三名球員來自澳洲、三名來自南韓、兩名來自日本、兩名來自中華台北,另外有列文一名巴基斯坦球員。從現況上來說港超聯球隊大多都傾向於東亞以至東南亞尋找合適的亞援,特別是今季元朗和理文找來兩名中華台北後衛作為亞援,可見中華台北的球員也漸漸受到香港球隊注意。有能者居之,既然以現行亞援註冊限制下港超球隊也願意以中華台北球員為亞援,看來要把中華台北球員列為「自己人」的迫切性也不算太大。
接下來我們將預視一下政策實行後的可能後果。中澳台球員政策實行後會增加一個「外援」名額,為求成績一眾港超聯球會應會願意以該名額聘用中澳台球員,但現時中國金錢足球的風氣仍然盛行,普遍中甲下游球員的收入都已經高出港超聯正選球員不只數倍,就連中乙、中冠等球員收入也不差,隨著中國聯賽急速發展,到港效力兩年獲得代表港隊資格對中國球員來說已經不再吸引,再加上中國足協修例曾代表港隊的中國球員已不能再以中國本地球員身份到中國落班,中國球員到港落班的誘因已經不復存在。故此,筆者對有否具港超實力的中國球員願意到香港落班抱有極大的懷疑。
既然中國球員不願到港,澳門、中華台北球員將成為港超聯球會的最大目標。但眾所周知澳門具實力的球員非常有限,理文前鋒梁嘉恆及上半季效力和富大埔的後衛林毅東是少有效力港超聯的澳門代表隊成員,吳鏵昇則效力港甲中西區。港超聯球隊數目只有10隊左右,相信亦未必有太多球會願意聘用澳門球員。
梁嘉恆
吳鏵昇
基於以上判斷,筆者認為此政策的最大得益者將是中華台北的球員。近年中華台北球員外闖機會頗多,當地足協亦願意尋找海外血統球員,令台灣足球急速發展,但可惜的是至今台灣仍未能組織具職業規模的聯賽。在開放中澳台球員註冊後港超將成為台灣球員另一個外流的目標,亦是中甲、中超的踏腳石。以港超聯球隊的規模,應能吸引多數名中華台北代表隊級數的成員來港效力,到時候應會捲起一陣「台風」。
誠然此政策可吸引球會多聘一名具質素的中華台北或澳門球員,但港超聯場數有限,一支球隊需要的球員並不多,屆時在港超聯球隊的22-25人之間的輪換陣容中將有7名外援,佔球隊名單至少有四分之一,故要增加一名中澳台球員註冊,將無可避免地減少本地球員的上陣機會。此一點將會是整次修例之中對本地球員的最大影響。
在一個地方的足球發展中,最忌的就是朝令夕改,毫無持續性的政策會令球圈無所適從。現行外援規例註6出4與亞洲球會賽事接近,亦行之有效;設立菁英盃增加年青球員上陣機會,至今已舉行4屆,期間亦有不少年青球員把握上位的機會,在現況看來修例真的沒有很大的迫切性。當然,此次修例仍是由一眾球隊主導,在以成績為前提下相信一眾球隊將投下贊成一票。一旦修例成功中澳台球員來港效力後將不能在合約期間內作出任何更改,潑出去的水將不能收回來,這是球圈中人必須想到的一點。
在亞洲其他地區一直改革圖強下,香港已沒有時間原地踏步,將來發現犯錯再要修正都已經太遲了。作為一個局外人,筆者對此修例不置可否,只期望日後足總和一眾球隊不會對今日的決定後悔,若是選擇引入中澳台球員名額,請就這次修例做好一切配合本地足球發展的配套,這才是香港足球發展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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