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我先寫完一篇【Re: 球探報告】,重新審視摩根羅渣士。當時我承認自己低估咗佢嘅進步,但轉會判決仍然維持原判:傳球唔穩、位置同彭馬重疊,車路士連領隊同踢法都未定,用£70m至£80m買佢完全講唔通兼On9。
文章最後,我仲好口臭咁寫:「除非彭馬扭計,死都要高層買個英格蘭國家隊FD子返嚟陪佢踢波。」
結果兩個月後,車路士真係用£117m簽咗佢,仲講明會踢左翼正選,與彭馬並肩作戰。
嗯。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瘋狂打面嘅聲音)
如果第一篇係初審、第二篇係上訴,咁BlueCo今次就係拎住一億一千七百萬鎊衝入法庭,要求案件發還重審。更麻煩嘅係,當日我提出嘅「邊個教、踢咩、企邊」,而家真係有晒答案。沙比阿朗素親自打電話、講解戰術計劃,連左翼個位都預先留埋俾佢。
新證據擺到上枱,再為咗面死撐就無意思。今次唯有第三次開庭,睇下係我判錯案,定係BlueCo買咗張全世界最貴嘅上訴狀。
判完之後,發生咗啲乜?
傳聞阿仙奴追咗羅渣士超過一年,已經同球員深入接觸,準備正式向維拉出價;但車路士突然殺入,沙比親自落場說客,高層亦直接拎住£117m要求成交。
Romano形容呢次係「Pre-hijack」。阿仙奴連正式出價都未嚟得切,車路士已經連人帶枱成張搬走。
所以今次唔係減價清貨,亦唔係BlueCo順手執雞。車路士明知佢貴、明知有人爭,仍然將佢視為沙比上任後嘅核心收購。
問題係:沙比究竟睇到啲乜,我之前睇唔到?
世盃無證明佢係左翼,反而證明我睇窄咗佢
雖然車路士話會將羅渣士擺喺左翼,但英格蘭喺世盃根本無點樣用佢踢左翼。對巴拿馬係正選10號,對阿根廷由右翼起步,對挪威後備入場後,甚至一度墜後連接中場。
所以呢批數據證明嘅唔係「羅渣士識踢左翼」,而係佢比我想像中更願意因應體系改變自己。
(講明先,寫呢段嗰陣英格蘭仲未對法國,以下數據截至四強。)
羅渣士大約踢咗247分鐘,只得2次射門、0.07 xG,禁區內觸球亦只有7次,同維拉嗰個見窿就射嘅終結型影子前鋒幾乎係兩個人。
但佢嘅威脅無消失,只係轉移咗出口:1次助攻、0.83 xA、5次創造機會,當中包括2次重大機會。對巴拿馬,佢用直線送馬杜基起腳;對阿根廷就助攻哥頓;對挪威嘅遠射亦令門將甩手,由比寧咸執雞射入。
上一篇我話佢只會霸住禁區頂,同彭馬撞埋同一個位。至少喺英格蘭,呢條控罪已經企唔穩。佢可以收起射門慾,轉去負責連接、創造甚至填補中場。
最大死穴亦有改善,但未到康復。佢世盃只被直接搶斷2次,5次過人成功3次;傳球成功率則仍然只有80%。即係無以前咁容易自己帶到斷纜,但傳送穩定性依然未算理想。
所以第一項改判,我認。世盃無證明羅渣士值£117m,但證明我將佢定義成「只識霸住中路起腳嘅影子前鋒」,的確判得太窄。
沙比要嘅左翼,可能根本唔係左翼
沙比喺利華古遜最常用3-4-2-1,真正負責拉闊嘅係兩邊翼衛。Grimaldo沿住左線上落,域斯就名義上由左邊出發,實際長時間留喺左Half-space接波、轉身同串連。
羅渣士當然唔係域斯。叫一個傳球成功率得80%嘅球員照抄佢份功課,未開季已經可以準備定重考。
但沙比可能想要嘅,係一個更重型、更直接嘅左10號。羅渣士可以喺左Half-space用身體護波,轉身撞穿第一層防線,再自己起腳、同中鋒撞牆,或者將最後一腳交俾隊友。
咁樣用,佢同彭馬未必會撞到七彩。羅渣士由左邊負責推進同衝擊,彭馬留喺右Half-space或者中央處理最後一腳,兩個人唔需要長期爭同一格地板。
不過呢套玩法有一個前設:左邊必須有人拉闊。
古古尼亞已經離隊,哈圖始終偏向中堅型左閘;車路士最近追查華利亞,可能正正係想搵一個可以沿住左線上落嘅人。如果最終要羅渣士自己黐住邊線一對一爆閘,成份使用說明書又要重新寫過。
所以車路士口中嘅左翼,可能只係排陣圖上企左邊;實際買返嚟嘅,係一個由左路起步、隨時撞入中路嘅重型攻擊中場。
說明書搵到,但張單依然貴到仆街
去到呢度,我可以承認上一篇其中一項判斷已經過時。今次車路士有教練、有位置、有戰術計劃,至少唔係見到英格蘭國腳就兩眼發光、碌卡再算。
但「知道點用」同「值得£117m」,始終係兩回事。
如果係原先傳聞嘅£70m至£80m,我仲可以當係買一個23歲、證明過自己踢得掂英超,又可以踢多個位置嘅本土攻擊手,再加英人稅同維拉嘅趕客價。
£117m就係另一個標準。
呢個價錢唔容許羅渣士慢慢適應,亦唔容許佢最後只係成為一件好用嘅多功能工具。車路士買返嚟嘅必須係即時核心,穩定交出入球同助攻,仲要令沙比成套進攻提升一個層次。
當然,佢得23歲,有英超經驗、有產量、有多位置能力,阿仙奴亦追咗超過一年。呢啲可以解釋BlueCo點解肯俾,卻未足以令張單變得合理。
講到尾,車路士可能搵到一個適合羅渣士嘅角色;問題係佢哋用接近世界最佳球員嘅價錢,買咗一個仍然需要由沙比重新定位嘅球員。
總結:球員改判,張單維持原判
法官大人,第三次審完,我唔打算死撐。
球員本身,我改判;戰術契合度,我由「八字唔夾」改成「有條件成立」。至少今次車路士知道由邊個教、擺喺邊,同彭馬亦有共存方法。
唯獨£117m,我仍然維持原判。沙比搵到使用說明書,只能證明車路士知道自己買緊乜,唔代表個價錢牌突然變得合理。
所以今次終極上訴,羅渣士本人無罪釋放;至於BlueCo張信用卡,就繼續扣押候審。等開季之後,睇下係沙比成功將佢改造成左路核心,定係我一年後要寫篇【死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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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瘋狂打面嘅聲音)
如果第一篇係初審、第二篇係上訴,咁BlueCo今次就係拎住一億一千七百萬鎊衝入法庭,要求案件發還重審。更麻煩嘅係,當日我提出嘅「邊個教、踢咩、企邊」,而家真係有晒答案。沙比阿朗素親自打電話、講解戰術計劃,連左翼個位都預先留埋俾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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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完之後,發生咗啲乜?
傳聞阿仙奴追咗羅渣士超過一年,已經同球員深入接觸,準備正式向維拉出價;但車路士突然殺入,沙比親自落場說客,高層亦直接拎住£117m要求成交。
Romano形容呢次係「Pre-hijack」。阿仙奴連正式出價都未嚟得切,車路士已經連人帶枱成張搬走。
所以今次唔係減價清貨,亦唔係BlueCo順手執雞。車路士明知佢貴、明知有人爭,仍然將佢視為沙比上任後嘅核心收購。
問題係:沙比究竟睇到啲乜,我之前睇唔到?
世盃無證明佢係左翼,反而證明我睇窄咗佢
雖然車路士話會將羅渣士擺喺左翼,但英格蘭喺世盃根本無點樣用佢踢左翼。對巴拿馬係正選10號,對阿根廷由右翼起步,對挪威後備入場後,甚至一度墜後連接中場。
所以呢批數據證明嘅唔係「羅渣士識踢左翼」,而係佢比我想像中更願意因應體系改變自己。
(講明先,寫呢段嗰陣英格蘭仲未對法國,以下數據截至四強。)
羅渣士大約踢咗247分鐘,只得2次射門、0.07 xG,禁區內觸球亦只有7次,同維拉嗰個見窿就射嘅終結型影子前鋒幾乎係兩個人。
但佢嘅威脅無消失,只係轉移咗出口:1次助攻、0.83 xA、5次創造機會,當中包括2次重大機會。對巴拿馬,佢用直線送馬杜基起腳;對阿根廷就助攻哥頓;對挪威嘅遠射亦令門將甩手,由比寧咸執雞射入。
上一篇我話佢只會霸住禁區頂,同彭馬撞埋同一個位。至少喺英格蘭,呢條控罪已經企唔穩。佢可以收起射門慾,轉去負責連接、創造甚至填補中場。
最大死穴亦有改善,但未到康復。佢世盃只被直接搶斷2次,5次過人成功3次;傳球成功率則仍然只有80%。即係無以前咁容易自己帶到斷纜,但傳送穩定性依然未算理想。
所以第一項改判,我認。世盃無證明羅渣士值£117m,但證明我將佢定義成「只識霸住中路起腳嘅影子前鋒」,的確判得太窄。
沙比要嘅左翼,可能根本唔係左翼
沙比喺利華古遜最常用3-4-2-1,真正負責拉闊嘅係兩邊翼衛。Grimaldo沿住左線上落,域斯就名義上由左邊出發,實際長時間留喺左Half-space接波、轉身同串連。
羅渣士當然唔係域斯。叫一個傳球成功率得80%嘅球員照抄佢份功課,未開季已經可以準備定重考。
但沙比可能想要嘅,係一個更重型、更直接嘅左10號。羅渣士可以喺左Half-space用身體護波,轉身撞穿第一層防線,再自己起腳、同中鋒撞牆,或者將最後一腳交俾隊友。
咁樣用,佢同彭馬未必會撞到七彩。羅渣士由左邊負責推進同衝擊,彭馬留喺右Half-space或者中央處理最後一腳,兩個人唔需要長期爭同一格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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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古尼亞已經離隊,哈圖始終偏向中堅型左閘;車路士最近追查華利亞,可能正正係想搵一個可以沿住左線上落嘅人。如果最終要羅渣士自己黐住邊線一對一爆閘,成份使用說明書又要重新寫過。
所以車路士口中嘅左翼,可能只係排陣圖上企左邊;實際買返嚟嘅,係一個由左路起步、隨時撞入中路嘅重型攻擊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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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知道點用」同「值得£117m」,始終係兩回事。
如果係原先傳聞嘅£70m至£80m,我仲可以當係買一個23歲、證明過自己踢得掂英超,又可以踢多個位置嘅本土攻擊手,再加英人稅同維拉嘅趕客價。
£117m就係另一個標準。
呢個價錢唔容許羅渣士慢慢適應,亦唔容許佢最後只係成為一件好用嘅多功能工具。車路士買返嚟嘅必須係即時核心,穩定交出入球同助攻,仲要令沙比成套進攻提升一個層次。
當然,佢得23歲,有英超經驗、有產量、有多位置能力,阿仙奴亦追咗超過一年。呢啲可以解釋BlueCo點解肯俾,卻未足以令張單變得合理。
講到尾,車路士可能搵到一個適合羅渣士嘅角色;問題係佢哋用接近世界最佳球員嘅價錢,買咗一個仍然需要由沙比重新定位嘅球員。
總結:球員改判,張單維持原判
法官大人,第三次審完,我唔打算死撐。
球員本身,我改判;戰術契合度,我由「八字唔夾」改成「有條件成立」。至少今次車路士知道由邊個教、擺喺邊,同彭馬亦有共存方法。
唯獨£117m,我仍然維持原判。沙比搵到使用說明書,只能證明車路士知道自己買緊乜,唔代表個價錢牌突然變得合理。
所以今次終極上訴,羅渣士本人無罪釋放;至於BlueCo張信用卡,就繼續扣押候審。等開季之後,睇下係沙比成功將佢改造成左路核心,定係我一年後要寫篇【死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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