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記者會,有記者問馬蛇,史達寧(Sterling)同迪沙斯(Disasi)仲有冇機會返一隊,馬蛇諗都唔諗,就斬釘截鐵咁答:「不了謝謝。」另一邊廂,史達寧就喺自己 IG,Post 咗一張夜晚八點幾,仲喺葛咸(Cobham)訓練基地自己加操嘅相。
呢啲唔係說話,而係畫面,描繪出一幅球會同兩位高薪球員之間,正在進行嘅「無聲對抗」。
呢場喺葛咸上演嘅「雪櫃」風波,表面上係領隊嘅戰術選擇,但實際上,係一場牽涉幾千萬鎊嘅權力遊戲。賭枱上面,有三方玩家:想清走高薪冗員但又唔想蝕本嘅球會、手握肥約同 FIFA 條例「唔憂嫁」嘅球員、同埋突然入場,拎住法律武器睇落係擔任「和事佬」嘅球員工會(PFA)。
今次【車迷觀點】,我哋就嚟拆解呢場高風險嘅法律賭局,睇下 PFA 嘅介入,點樣將我哋球會逼到一個兩難嘅絕境,而呢個隨時會引爆嘅「3400萬鎊炸彈」,最終又會點樣收科。
錢、謊言與訓練場
要理解呢場風波,我哋首先要返返去個源頭,睇下呢兩個球員,點樣由一隊嘅重要成員,變成而家「送都冇人要」嘅炸彈小隊。
兩個供奉喺雪櫃嘅天價花瓶
我哋今次嘅主角,就係史達寧同迪沙斯。前者週薪高達£325,000,合約仲有唔夠兩年;後者份約就長到2029年。兩個都係新老闆初入主重金買入嘅資產。但喺馬蛇眼中,佢哋就係前朝遺留落嚟、風格唔夾、而且阻住地球轉嘅冗員。
夏天轉會窗,球會已經好想將佢哋送走。你記得嘅話,我哋甚至為史達寧搵到拜仁、拿玻里呢啲好碼頭,但佢本人就因為家庭原因(想留喺英格蘭南部、個仔喺阿仙奴青訓),而拒絕離隊。迪沙斯亦都一樣,冇接受到其他球會嘅邀請。結果就係,人走唔到,但個位又冇咗。
貌合神離的「特別安排」
於是,就出現咗而家呢個尷尬局面。史達寧同迪沙斯,名義上仲係車路士球員,但實際上已經被踢出咗一隊嘅圈子。佢哋要喺唔同時間、用唔同嘅場地訓練。馬蛇喺記者會上面不諱言:「我未見過佢哋」,仲話佢哋冇可能再返一隊。呢個唔再係暗示,而係公開嘅驅逐令。
球會表面上都做足全套,安排咗特定教練俾佢哋,確保佢哋有得操練,維持狀態。但明眼人都睇得出,呢個只係一個為咗應付法律要求嘅公關show,心入面都係希望佢哋喺一月會的起心肝自己走人。
PFA 登場:球員手上的「尚方寶劍」
球會嘅如意算盤,睇落好似打得好響。但佢哋可能計漏咗一樣嘢:就係球員唔係任你舞嘅扯線公仔,佢哋背後,係有大佬照住嘅。
PFA 唔係齋 talk 嚇你
呢個大佬,就係PFA (Professional Footballers' Association),職業球員工會。佢哋唔係普通嘅調解員,而係一個揸正牌、有牙力、背後有強大律師團隊支援嘅工會。報導用咗好多唔同嘅字眼,例如「接觸」、「介入」、「談判」,其實呢個就係 PFA 一套標準嘅「劇本」。
佢哋唔會一嚟就同你開火,而係會先禮後兵,由關心下開始,慢慢升級到坐低傾,目的係要喺告上法庭之前,先用談判壓力逼使球會讓步。呢個做法,唔係點火,而係一個策略性嘅拆彈前奏。
揭開底牌:有歷史基礎的屈機條款
咁 PFA 手上揸住嘅皇牌係咩?就係 FIFA 一條專門對付球會欺凌球員嘅條款,可以話係球員嘅尚方寶劍。簡單講,如果球會特登將個球員隔離,目的係想逼佢走或者減人工,呢種行為就叫濫用行為(abusive conduct)。一旦成立,個球員就可以行使佢哋嘅權利:單方面撕毀份約,自由身走人,仲要你球會賠返晒份約剩低嘅所有人工!
而且,呢條尚方寶劍唔係近幾年先有嘅新嘢。佢其實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幾十年嚟,處理無數單類似案件之後,總結出嚟嘅判例法,再正式寫入 FIFA 規程。換言之,呢條規則有極之深厚嘅法律基礎,唔係我哋球會可以隨便挑戰嘅「無主孤魂」。
呢個後果有幾嚴重?我哋用史達寧做例子,佢份約仲有差唔多兩年,週薪£325k,計一計數,呢個有晒歷史判例撐腰嘅「炸彈」,隨時值成三千四百萬鎊!呢個就係 PFA 擺上談判枱嘅最大籌碼。
血的教訓 : 來自國際體育法庭的警告信
OK,有晒規矩,又有 PFA 撐腰,但你可能會話:「打官司啫,咪啱晒我哋老闆呢種有錢佬囉」可惜嘅係,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呢類官司球會基本上係輸硬嘅。
案例實錄一:Merkel 案的「完美複製」
最近喺2022年,有個叫 Merkel 嘅球員,俾一間沙特球會用幾乎一模一樣嘅手法雪藏。球會首先口頭上話佢唔喺計劃之內,跟住就將佢踢出一隊,仲要逼佢同班非一隊球員進行「每日兩課」嘅訓練,最後直情取消埋佢嘅註冊。
呢個劇本,同我哋而家嘅情況有幾似?馬蛇公開話史達寧佢哋冇機會;球會簽入新兵;球員被安排分開操練。個相似度高到令人心寒。
最後CAS 點判?法庭直指「將球員排除喺集體訓練之外」就已經構成嚴重違約,係濫用行為。球會嘅下場就係:賠錢、放人。
案例實錄二:Plaku 案的「道德定性」
如果覺得上面單 Case 唔夠經典,2016年仲有一單 Plaku 案,確立咗重要嘅法律原則。當時一間波蘭球會為咗逼個叫 Plaku 嘅球員接受減薪或解約,就將佢雪藏,仲要逼佢「單獨訓練」。
呢單案最後去到 CAS,法庭唔再只係講緊「違約」,而係用咗兩個更重嘅字眼去定性球會嘅行為:「欺凌」(Bullying)同「騷擾」(Harassment)。呢個唔再只係合約糾紛,而係一個道德上嘅定性,確立咗用「雪藏」作為談判籌碼,係完全唔可以接受嘅。
上面兩個「血的教訓」話俾我哋知,PFA 今次唔係空槍上陣。我哋球會如果繼續「企硬」,好大機會會喺法庭上輸到一敗塗地,最後結果就係人財兩失:球員免費走之餘,我哋仲要嘔幾千萬鎊出嚟賠俾佢哋。呢個,就係我哋而家面對緊嘅赤裸裸嘅危機。
總結:權力遊戲的終局與足球世界的新秩序
以前,喺油王或者費Sir年代,球會要雪藏一個球員,就好似雪藏一支汽水咁簡單。但而家,喺 FIFA 法規日益完善、CAS 判例確立、同埋 PFA 呢啲工會越來越強大嘅今日,球員份合約,唔再只係一張資產證明,而係一份受到國際法規嚴密保護嘅僱傭協議。
史達寧同迪沙斯呢單嘢,為我哋球會甚至所有豪門,上咗寶貴嘅一課。就係喺呢個新秩序之下,亂咁派長約、高薪,係一次風險唔低嘅賭博。因為當你後悔嘅時候,你先會發現,權力嘅天秤,已經唔再完全傾向你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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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唔係說話,而係畫面,描繪出一幅球會同兩位高薪球員之間,正在進行嘅「無聲對抗」。
呢場喺葛咸上演嘅「雪櫃」風波,表面上係領隊嘅戰術選擇,但實際上,係一場牽涉幾千萬鎊嘅權力遊戲。賭枱上面,有三方玩家:想清走高薪冗員但又唔想蝕本嘅球會、手握肥約同 FIFA 條例「唔憂嫁」嘅球員、同埋突然入場,拎住法律武器睇落係擔任「和事佬」嘅球員工會(PFA)。
今次【車迷觀點】,我哋就嚟拆解呢場高風險嘅法律賭局,睇下 PFA 嘅介入,點樣將我哋球會逼到一個兩難嘅絕境,而呢個隨時會引爆嘅「3400萬鎊炸彈」,最終又會點樣收科。
錢、謊言與訓練場
要理解呢場風波,我哋首先要返返去個源頭,睇下呢兩個球員,點樣由一隊嘅重要成員,變成而家「送都冇人要」嘅炸彈小隊。
兩個供奉喺雪櫃嘅天價花瓶
我哋今次嘅主角,就係史達寧同迪沙斯。前者週薪高達£325,000,合約仲有唔夠兩年;後者份約就長到2029年。兩個都係新老闆初入主重金買入嘅資產。但喺馬蛇眼中,佢哋就係前朝遺留落嚟、風格唔夾、而且阻住地球轉嘅冗員。
夏天轉會窗,球會已經好想將佢哋送走。你記得嘅話,我哋甚至為史達寧搵到拜仁、拿玻里呢啲好碼頭,但佢本人就因為家庭原因(想留喺英格蘭南部、個仔喺阿仙奴青訓),而拒絕離隊。迪沙斯亦都一樣,冇接受到其他球會嘅邀請。結果就係,人走唔到,但個位又冇咗。
貌合神離的「特別安排」
於是,就出現咗而家呢個尷尬局面。史達寧同迪沙斯,名義上仲係車路士球員,但實際上已經被踢出咗一隊嘅圈子。佢哋要喺唔同時間、用唔同嘅場地訓練。馬蛇喺記者會上面不諱言:「我未見過佢哋」,仲話佢哋冇可能再返一隊。呢個唔再係暗示,而係公開嘅驅逐令。
球會表面上都做足全套,安排咗特定教練俾佢哋,確保佢哋有得操練,維持狀態。但明眼人都睇得出,呢個只係一個為咗應付法律要求嘅公關show,心入面都係希望佢哋喺一月會的起心肝自己走人。
PFA 登場:球員手上的「尚方寶劍」
球會嘅如意算盤,睇落好似打得好響。但佢哋可能計漏咗一樣嘢:就係球員唔係任你舞嘅扯線公仔,佢哋背後,係有大佬照住嘅。
PFA 唔係齋 talk 嚇你
呢個大佬,就係PFA (Professional Footballers' Association),職業球員工會。佢哋唔係普通嘅調解員,而係一個揸正牌、有牙力、背後有強大律師團隊支援嘅工會。報導用咗好多唔同嘅字眼,例如「接觸」、「介入」、「談判」,其實呢個就係 PFA 一套標準嘅「劇本」。
佢哋唔會一嚟就同你開火,而係會先禮後兵,由關心下開始,慢慢升級到坐低傾,目的係要喺告上法庭之前,先用談判壓力逼使球會讓步。呢個做法,唔係點火,而係一個策略性嘅拆彈前奏。
揭開底牌:有歷史基礎的屈機條款
咁 PFA 手上揸住嘅皇牌係咩?就係 FIFA 一條專門對付球會欺凌球員嘅條款,可以話係球員嘅尚方寶劍。簡單講,如果球會特登將個球員隔離,目的係想逼佢走或者減人工,呢種行為就叫濫用行為(abusive conduct)。一旦成立,個球員就可以行使佢哋嘅權利:單方面撕毀份約,自由身走人,仲要你球會賠返晒份約剩低嘅所有人工!
而且,呢條尚方寶劍唔係近幾年先有嘅新嘢。佢其實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幾十年嚟,處理無數單類似案件之後,總結出嚟嘅判例法,再正式寫入 FIFA 規程。換言之,呢條規則有極之深厚嘅法律基礎,唔係我哋球會可以隨便挑戰嘅「無主孤魂」。
呢個後果有幾嚴重?我哋用史達寧做例子,佢份約仲有差唔多兩年,週薪£325k,計一計數,呢個有晒歷史判例撐腰嘅「炸彈」,隨時值成三千四百萬鎊!呢個就係 PFA 擺上談判枱嘅最大籌碼。
血的教訓 : 來自國際體育法庭的警告信
OK,有晒規矩,又有 PFA 撐腰,但你可能會話:「打官司啫,咪啱晒我哋老闆呢種有錢佬囉」可惜嘅係,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呢類官司球會基本上係輸硬嘅。
案例實錄一:Merkel 案的「完美複製」
最近喺2022年,有個叫 Merkel 嘅球員,俾一間沙特球會用幾乎一模一樣嘅手法雪藏。球會首先口頭上話佢唔喺計劃之內,跟住就將佢踢出一隊,仲要逼佢同班非一隊球員進行「每日兩課」嘅訓練,最後直情取消埋佢嘅註冊。
呢個劇本,同我哋而家嘅情況有幾似?馬蛇公開話史達寧佢哋冇機會;球會簽入新兵;球員被安排分開操練。個相似度高到令人心寒。
最後CAS 點判?法庭直指「將球員排除喺集體訓練之外」就已經構成嚴重違約,係濫用行為。球會嘅下場就係:賠錢、放人。
案例實錄二:Plaku 案的「道德定性」
如果覺得上面單 Case 唔夠經典,2016年仲有一單 Plaku 案,確立咗重要嘅法律原則。當時一間波蘭球會為咗逼個叫 Plaku 嘅球員接受減薪或解約,就將佢雪藏,仲要逼佢「單獨訓練」。
呢單案最後去到 CAS,法庭唔再只係講緊「違約」,而係用咗兩個更重嘅字眼去定性球會嘅行為:「欺凌」(Bullying)同「騷擾」(Harassment)。呢個唔再只係合約糾紛,而係一個道德上嘅定性,確立咗用「雪藏」作為談判籌碼,係完全唔可以接受嘅。
上面兩個「血的教訓」話俾我哋知,PFA 今次唔係空槍上陣。我哋球會如果繼續「企硬」,好大機會會喺法庭上輸到一敗塗地,最後結果就係人財兩失:球員免費走之餘,我哋仲要嘔幾千萬鎊出嚟賠俾佢哋。呢個,就係我哋而家面對緊嘅赤裸裸嘅危機。
總結:權力遊戲的終局與足球世界的新秩序
以前,喺油王或者費Sir年代,球會要雪藏一個球員,就好似雪藏一支汽水咁簡單。但而家,喺 FIFA 法規日益完善、CAS 判例確立、同埋 PFA 呢啲工會越來越強大嘅今日,球員份合約,唔再只係一張資產證明,而係一份受到國際法規嚴密保護嘅僱傭協議。
史達寧同迪沙斯呢單嘢,為我哋球會甚至所有豪門,上咗寶貴嘅一課。就係喺呢個新秩序之下,亂咁派長約、高薪,係一次風險唔低嘅賭博。因為當你後悔嘅時候,你先會發現,權力嘅天秤,已經唔再完全傾向你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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