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星期日看見丹尼爾在某日報專欄講述電動方程式的名字問題 (Formula E),指出香港官方將其誤譯為電驅方程式。作為韋斯咸的球迷,我不禁憶起不少報章都用木字邊的"槌仔幫"來形用韋斯咸,
例子:
Now體育:迪布尼開齋照輸 曼城負槌仔幫1:2破身
蘋果日報:英超攻略:曼城「細」滅槌仔幫
文匯報:「槌仔幫」三做作客巨人殺手
Fanpiece 的球迷分享站:英超精華 – 韋斯咸 2-0 紐卡素 | 皮耶梅開二度 槌仔幫2-0捕仍未打開勝利之門的喜鵲
當大家都約定俗成的時候,我覺得是有需要改變的,而且並非無的放矢。
原因一:歷史背景
[Thames Ironwork FC 和現在韋斯咸的隊徽比較]
韋斯咸的前身名叫Thames Ironwork FC,是一間由造船及煉鋼廠 (下文為工廠) 工人所組成的球隊。這間工廠位於倫敦,以製造戰船而聞名。當時球隊的外號叫The Irons。Irons 這字在現時也是韋斯咸的象徵,如韋斯咸的球會口號是Come On You Irons (簡稱為 #COYI)。這印證了金屬對韋斯咸的重要性,而非木頭。
把時間軸推後一點,在韋斯咸創立後,外號轉為The Hammers。如果你Google 一下Hammers 的圖片,滿是金屬頭的鐵鎚。
[小編是不會騙人的。]
原因二:文學問題 (詞性)
Hammer 一字,在英語世界中除了指鐵鎚 (或者木槌) 外,更可作為動詞使用。根據Oxford dictionary,Hammer作為動詞用有以下較常用的意思:
1. Hit or beat (something) repeatedly with a hammer or similar object
2. Strike or knock at or on something violently with one’s hand or with a hammer or other object
第一解是指鎚仔作工具用,第二解是指鎚仔作武器用。
返回中文世界,有兩點可以解釋"槌"和"鎚"的分別:
第一點,前者不能當動詞,而後者可以。例子有:鎚擊 (以鐵鎚敲打);
第二點,"鎚"比"槌"更具威脅:鎚,可以是流星鎚 (你喜歡的話可以當作是天馬流星拳的延伸);而槌,最大的用途就是作定論,如在法庭或拍賣場的木槌。
然而,單靠第一點,便解釋了"鎚"為何比"槌"更適合;而第二點,更切合了韋斯咸上至高層下至球迷的勇態。
"槌"和"鎚"二字看似無關痛癢,但"鎚"包含了不少歷史元素在裡面。眾傳媒寫"槌"我不能怪你,但希望各位看到這文章的體記或者專欄作者,記得此"鎚"不同彼"槌",並在下一次執筆寫關於韋斯咸的事 (雖然我知機會並不多),可以改一改。
做人做事都要見微知著,正如我開設專欄及寫每篇稿件前都曾搜集過資料,務求盡善盡美。Sorry,我和丹尼爾一樣,都是處女座。
參考資料:
丹尼爾的文章: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sports/20151010/54300114
例子:
Now體育:迪布尼開齋照輸 曼城負槌仔幫1:2破身
蘋果日報:英超攻略:曼城「細」滅槌仔幫
文匯報:「槌仔幫」三做作客巨人殺手
Fanpiece 的球迷分享站:英超精華 – 韋斯咸 2-0 紐卡素 | 皮耶梅開二度 槌仔幫2-0捕仍未打開勝利之門的喜鵲
當大家都約定俗成的時候,我覺得是有需要改變的,而且並非無的放矢。
原因一:歷史背景
[Thames Ironwork FC 和現在韋斯咸的隊徽比較]
韋斯咸的前身名叫Thames Ironwork FC,是一間由造船及煉鋼廠 (下文為工廠) 工人所組成的球隊。這間工廠位於倫敦,以製造戰船而聞名。當時球隊的外號叫The Irons。Irons 這字在現時也是韋斯咸的象徵,如韋斯咸的球會口號是Come On You Irons (簡稱為 #COYI)。這印證了金屬對韋斯咸的重要性,而非木頭。
把時間軸推後一點,在韋斯咸創立後,外號轉為The Hammers。如果你Google 一下Hammers 的圖片,滿是金屬頭的鐵鎚。
[小編是不會騙人的。]
原因二:文學問題 (詞性)
Hammer 一字,在英語世界中除了指鐵鎚 (或者木槌) 外,更可作為動詞使用。根據Oxford dictionary,Hammer作為動詞用有以下較常用的意思:
1. Hit or beat (something) repeatedly with a hammer or similar object
2. Strike or knock at or on something violently with one’s hand or with a hammer or other object
第一解是指鎚仔作工具用,第二解是指鎚仔作武器用。
返回中文世界,有兩點可以解釋"槌"和"鎚"的分別:
第一點,前者不能當動詞,而後者可以。例子有:鎚擊 (以鐵鎚敲打);
第二點,"鎚"比"槌"更具威脅:鎚,可以是流星鎚 (你喜歡的話可以當作是天馬流星拳的延伸);而槌,最大的用途就是作定論,如在法庭或拍賣場的木槌。
然而,單靠第一點,便解釋了"鎚"為何比"槌"更適合;而第二點,更切合了韋斯咸上至高層下至球迷的勇態。
"槌"和"鎚"二字看似無關痛癢,但"鎚"包含了不少歷史元素在裡面。眾傳媒寫"槌"我不能怪你,但希望各位看到這文章的體記或者專欄作者,記得此"鎚"不同彼"槌",並在下一次執筆寫關於韋斯咸的事 (雖然我知機會並不多),可以改一改。
做人做事都要見微知著,正如我開設專欄及寫每篇稿件前都曾搜集過資料,務求盡善盡美。Sorry,我和丹尼爾一樣,都是處女座。
參考資料:
丹尼爾的文章: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sports/20151010/543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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