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外球員事] 美斯信息多羅羅,你又會去信邊個。細談美斯事件。

港講足球台 於 02/09/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在8月25日後,美斯事件多到追死人,信息説法亦風回路轉,都唔知邊個真,邊個假❓宜家就去組合下啦。

在8月25日美斯正式與巴塞羅那攤牌要求單方面毀約,而巴塞羅那指出毀約費需要七億歐元。當然美斯表示因為世界大事的影響6月10號的限期應該延遲,當然巴塞羅拿表示不行。但在中間曾經有外國傳媒報導因為美斯的合約只剩下一年因此此解約費沒有作用。接著西甲總會表示解約費仍然存在,但相信因為西甲總會怕球星逐漸離開導致冇公眾觀看西甲。

噉邊一個講法先係真呢❓呢一樣嘢就要交返比法庭去處理,但係法庭最少都要使用五個月至到一年的時間去審理案件,即係等於美斯嘅合約都已經完結,但係其實上庭祇不過係用作一個標準以作以後使用。

雙方又可以用乜嘢角度你作議論點呢❓

論點一 :

歐洲足協曾經建議球隊將所有球員的合約推遲至8月30日才到期,因此美斯應該可以將限期推至8月30日但是這是歐洲足協的建議並不是規定,因此巴塞羅那可以用這個論點來反駁美斯。

論點二 :

美斯的法律團隊可以以控訴巴塞羅拿濫用解約金作論點,因為美斯的合約是在四年前簽订的因此相信睇身價以及毀約金的價格應該需要下降。但是如果成立的話解約金下降的幅度也是由法官判決,可以是1000萬亦可以是五億。

論點三 :

美斯的法律團隊雖然在歐洲足協的建議下未能取勝但是他們可以解釋為什麼限期需要定於6月10日,定期定於6月10日是因為歐聯的決賽通常是6月1至3日比賽,而6月10日是令美斯可以有6至9日的冷靜期令他可以慢慢思考,而美斯宣佈需要離開的時候是8月25日是歐聯決賽後僅僅兩天的日子,因此美斯迅速的定他的選擇,即有機會令到美斯團隊能夠獲胜。

但總結而言如果美斯和巴塞隆拿需要上法庭也祇不過是給後人一個借鑒。

若果想睇埋前半段美斯的事件可以按入以下網址👇🏾

https://football.fanpiece.com/footballradiohk/%E7%90%83%E5%A0%B4%E5%A4%96%E7%90%83%E5%93%A1%E4%BA%8B-%E7%BE%8E%E6%96%AF%E5%AC%B2%E5%AC%B2%E8%B1%AC%E8%88%87%E5%B7%B4%E5%A1%9E%E6%94%A4%E7%89%8C%E5%B0%8E%E7%81%AB%E7%B7%9A-%E9%82%8A%E9%9A%8A%E8%B1%AA%E9%96%80%E5%8F%AF%E4%BB%A5%E6%8E%A5%E5%88%B0%E6%AF%94%E8%8B%B1%E8%B6%85%E6%9C%80%E9%AB%98%E8%96%AA%E7%90%83%E5%93%A1%E9%82%84%E8%A6%81%E9%AB%98%E5%87%BA%E4%B8%89%E5%80%8D%E9%80%B1%E8%96%AA-98-5%E8%90%AC%E9%80%B1%E8%96%AA-c1383759.html
標籤: 美斯事件  巴塞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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