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華古遜主帥舒密特因拒絕離場,被罰停賽5場!

文所未聞 於 25/02/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上週末,利華古遜主帥舒密特因不滿球証的執法,在投訴過激後被逐。然而,他被逐後依然沒有離場,要求球証向他解釋。最後,球証宣佈暫停賽事,為德甲史上第一次因此類原因暫停比賽。在8分鐘後,比賽終在利華古遜體育總監調停後繼續進行。經過幾日的調查後,德國足總終於作出裁決。

48歲的利華古遜主帥舒密特,被德國足總判罰停賽五場。其中三場為未來3場德甲賽事,之後兩場則為緩刑。假如舒密特保持行為良好至2017年6月,該兩場停賽無須服刑。同時間,他亦將被罰款2萬歐元。
德國足總在聲明中說:「在刑期中,教練不得在比賽中出現在球場內。禁令由比賽前30分鐘開始,比賽後30分鐘結束,在這段時間期間,球練不能出現在球場、更衣室以至球場通道。

而且,他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球隊作任何聯繫。」

據了解,今次舒密特被重罰,主要是因為球証公會認為他嚴重觸犯球証的權威,必須處以重罰作為懲戒。

Source:http://www.goal.com/en/news/725/bundesliga/2016/02/24/20662632/leverkusens-schmidt-banned-for-five-games-after-referee-row
標籤: 利華古遜  舒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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