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呀!兩回合對熱刺都係卡頓保!合共3個爭議判決不利曼城!

文所未聞 於 15/02/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昨晚英超上演了前四混戰,尾場為曼城主場對熱刺,最終熱刺憑基士甸艾歷臣的83分鐘的入球氣走曼城。然而,賽事中卻出現了一次爭議判決。熱刺第一個入球,哈利卡尼射入的12碼那記手球,很可能是一次誤判。

從慢鏡回看,有三點可以質疑這次判決。第一、皮球碰到的很大可能不是史達寧的手部,而只是他的肋部。第二,傳中時,他背對皮球,沒有看到來球,但手部沒有明顯提高的動作,就算皮球打中手部,都不是故意。第三,就算皮球真的打中手部,而球証覺得值得吹罰,犯規的位置都可能在禁區外。不過,球証卡頓保當時顯然沒有被以上的疑點影響,很快便決定吹罰12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UVy0XmgYw4賽後,前英超球証普爾於專欄上指卡頓保犯下了球証的黃金守則:如果有事情發生了,但你看不見,那就沒有辦法了。然而,你卻不能就一些沒有發生,或你認為可能發生了的事作出判決。

根據影片回看,他認為傳中時卡頓保根本不能夠看清楚皮球撞到史達寧的哪個部位(因為史達寧的身體阻擋了),一切只是他的個人推測,而他將這推測變成今次的判決,亦左右了今次的賽果。除了普爾外,其他球評均持類似的看法。

因為今次的判決,間接造成曼城輸球。主帥柏歷堅尼對此極為不滿意,尤其當他們首回合敗予熱刺1:4時,當時的主裁判亦是卡頓保,而當時亦有2記越位造成入球沒有吹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Hy5_TtXXeQ首回合的時候,熱刺在他們第一個入球前的傳球明顯越位了,而之後哈利卡尼的補中入球亦處於越位位置。

賽後柏歷堅尼說:「我覺得比我的意見更重要的是大家都看到發生了什麼事。

遺憾的是,今天的球証與首回合我們敗予熱刺時一樣,當時有兩個越位入球沒有判罰。

我不希望談論今次的判決。我們在第二個失球時亦犯了錯誤,但球証當時的判罰是很重要的時刻,因為我們之前控制著比賽,踢得不錯。

我認為兩回合都使用同一個球証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Source:http://www.dailymail.co.uk/sport/football/article-3446994/Referee-Mark-Clattenburg-broke-golden-rule-Etihad-Stadium-guessed.html
https://www.mcfc.co.uk/News/Team-news/2016/February/Pellegrini-post-match-reaction-Spurs/1455455199

標籤: 熱刺  曼城  柏歷堅尼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