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英國足球雜誌FourFourTwo為慶祝創刊25年,為其間多個足球先生作了個排名,首二位眾望所歸,分別是美斯和C朗,這並不稀奇;封底適逢其會,以巴西球王「黑珍珠」比利的私密照片(做守門員時被射破球門)作特別報道。這個「組合」──由1958年第一代球王始,到近十年的絕代雙驕,逾半世紀的王者更迭,見證了一個特別的經濟和商業現象,即超級巨星的誕生、一代球王的出現,對一般球員/打工仔,有多大影響?而今日的社會習慣和科技生態,對巨星和非巨星之間的鴻溝,又有何進一步的影響和啟示?
比利1950年在巴西球會山度士處子出場,聲名鵲起,技驚四座,到1970年為巴西三奪世界盃,成為歷史巨人,他被最為廣泛報道的收入,是在1975年以年薪約160萬美元(2018年:770萬)加盟紐約宇宙,相比同期英國頂級足球員平均年薪約10000美元(2018:10000,期間英鎊縮水一半!)。這隻「鵲」被視為人中龍鳳,無可替代;而這個「四座」,繪形繪聲描述了當代四邊看台的幾萬人能看得見和聽得着比利奪目的風采。
誰能代替你地位
無可替代,從經濟角度看,即沒有Perfect substitution。套用經濟學的闡述,由於出售服務或產品的賣方所管有的技術或服務水平,超越平凡,對消費者(球迷)而言,是稀缺的供應,這個市場不只是個賣方市場,而且,買方想從其他二流、三腳貓身上(腳下?),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同等的滿足感。
不信的話,可以試試以下這個心理測驗:巴西在1958年世界盃決賽,藉比利梅開二度,以5:2擊敗瑞典,你內心正是津津樂道、盡興而歸;如果說這場經典給予球迷的滿足指數是2.5(即5÷2),那麼進一步說,你要怎樣才能從次名的瑞典身上取得同等的快慰呢?例如多看瑞典的比賽2.5次(或者,每看比利一場比賽,便看瑞典2.5場),是否可以代替看黑珍珠矯若遊龍的身手所帶來的滿足感呢?相信一般的球迷(除了瑞典的鐵桿粉絲外、有僭了!),幾乎可以肯定會說「不能」!
除此之外,巨星之所以能持續拋離二流,也得益於70、80年代以來,大眾媒體藉科技和商業模式,將體育競技帶進觀眾的眼簾。這些公司把足球賽事視為能生金蛋的母雞,不惜工本搞現場直播,製作特輯轉播;既有聯賽精華,也有個別隊伍的私人頻道。
其實,觀看競技,自古羅馬鬥獸場便有,幾千年來,上至帝皇,下及黎民,觀眾(消費者)總是樂此不疲;但由於電子傳播的技術日新月異,能享受現場比賽的觀眾人數如幾何級數的與日俱上。而對於提供「戲肉」的內容供應者(如比利)而言,他是用不着多上鍛鍊課,甚至不用多踢一場比賽,便可以把幾乎是同等程度的激情、娛樂和滿足感,透過報紙雜誌、收音機、電視、有線衛星、以至今日的互聯網電視頻道帶給觀眾,故比利的「四座」,與古羅馬的橢圓形戰場已是差天共地,更何況之後的雙驕?
用經典經濟學的話說,他們的「服務」是近乎傳統界定的「公眾財產」(public goods),有如空氣,大家在同一時間內同時消費看直播,在一定的覆蓋技術和範圍內,幾乎是沒有界外效應,我觀看這個賽事的轉播,不影響你的快慰感(我隊狂數你隊時例外!)。當中,轉播與空氣一大分別是財產權能清楚地劃分,電視轉播大致上能做到付費收看。由於這個完善的同時消費技術(將來甚至有VR的身歷其景?),巨星效應將更巨大。
巨星和平庸之星、一流和二流球員之間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對觀眾和消費者而言,他們的技術分野、為觀眾帶來滿足感之間的對比,差別可不是對稱的。
(本文乃筆者正在埋首的《足球經濟學》一書的部分內容,上述部分來源S Rosen 1981/2001, 欲知美斯、C朗等巨星如何延續比利的魅力,請留意新書的出版日期。)
原文刊於《足球周刊》香港版 / 作者近作:《誰偷走了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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