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後爭議】梅斯達菲又又又自爆,大衛雷斯全餐責任誰屬?

睇足365 於 22/01/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啱啱英超進行倫敦打吡大戰,車路士主場對阿仙奴。阿仙奴守將梅斯達菲於上半場嚴重犯錯,導致阿巴咸獲得單刀機會,大衛雷斯犯規被罰12碼兼領紅牌,令阿仙奴落後兼少踢一人,而且要祭出替工防線,雖然球隊最終逼和車路士2:2,但呢個失波仍然係絕對唔應該出現,對於邊個應該問責,就有唔同意見。


由於阿仙奴兩名正宗左閘同時養傷,近仗已經需要動用18歲左翼薩卡 (Bukayo Saka) 客串,而中堅柏柏斯達夫普路斯同樣缺陣、張伯斯重傷收咧、賀定剛剛復出,令備受爭議嘅梅斯達菲再次正選上陣;幸好,右閘比爾連及時復出,成為今仗防線比較可靠嘅一個。

一直被指為「炸彈」嘅梅斯達菲,今季已經失去位置,但喺盃賽得到機會嘅佢,表現一度有所改善,上仗正選於聯賽上陣,亦獲得好評。事實上,梅斯達菲單論技術其實不至於太差,但致命傷係穩定性,間中總會出現短路,作為中堅完全不能接受。不過,領隊阿迪達早前就表明,球隊並冇資源於季中引入新防守球員,因此喺傷兵滿營之下,唔可以放梅斯達菲離隊。講返場波,梅斯達菲喺上半場中段回傳犯錯,門將尼奴出迎未能阻止阿巴咸,結果大衛雷斯犯規,球證直指12碼點兼出示紅牌,至此出現三個討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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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斯達菲是否具備英超實力

其實梅斯達菲問題已經不必多講,呢一球致命失誤,絕對係令球隊失波嘅罪人。另一方面,喺球隊打少一人後,阿仙奴嘅防線係替工左閘薩卡、替工中堅格列沙加、復出文員比爾連 (比爾連同沙加都係個人心水本場MVP) ,痛定思痛嘅梅斯達菲表現反而有所提升,再次證明佢屢次犯錯係腦筋問題,而非技術問題,所以其實處境更加尷尬,因為腦筋問題比技術問題更難改進,所以佢喺季尾要走嘅機會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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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前,同樣中堅出身,擔任嘉賓球評嘅曼聯名宿李奧費迪南及阿仙奴名宿基昂已經討論梅斯達菲嘅問題,李奧費迪南直言,梅斯達菲表現不足以予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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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球迷欣賞梅斯達菲犯錯後未有崩潰,表現有改善,更意外地貢獻一個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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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衛雷斯應否為紅牌負上責任

令球隊失波嘅責任必然係屬於梅斯達菲,由佢犯錯嘅地點同各人當下位置,已經決定呢個波90%要失。不過,有球迷就質疑,阿仙奴唔一定要喺餘下時間打少一個,而大衛雷斯固然係被「豬隊友」陷害,但自己拎紅牌亦要負上部分責任。

部分球迷認為,大衛雷斯當時已將阿巴咸推向較窄角度,梅斯達菲回後護空門,即使只係繼續緊纏施加壓力嘗試封射門,亦有可能避過一劫。另一種意見認為,即使失一球,亦比10人應戰為佳,因此失球責任在梅斯達菲,但打少一個責任在大衛雷斯。筆者就認為,睇當時動作,大衛雷斯唔似係有意用犯規輸12碼去賭對方唔入,而係動作太笨重之下踢跌阿巴咸,所以同意佢自己對紅牌有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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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球證應否判紅牌

喺現時球例之下,12碼犯規一般唔會「食全餐」,但主要有兩個情況會判12碼加紅牌:1) 本身已構成紅牌嘅危險動作發生於禁區內;2) 有意犯規破壞明顯入球機會 (例如空門射門機會)。球證今次判12碼加紅牌理據應屬於第2種,所以問題係今次到底是否存在明顯入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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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Where a player commits an offence against an opponent within their own penalty area which denies an opponent an obvious goal-scoring opportunity and the referee awards a penalty kick, the offender is cautioned if the offence was an attempt to play the ball; in all other circumstances (e.g. holding, pulling, pushing, no possibility to play the ball etc.) the offending player must be sent off.

The following must be considered:
• distance between the offence and the goal
• general direction of the play
• likelihood of keeping or gaining control of the ball
• location and number of defenders

當時門將尼奴已經出迎,未及返回門線,成為有利球證判決嘅因素。不過,當時梅斯達菲已趕到小禁區邊緣,加上阿巴咸可能射門角度不大,因此存在飛身護空門嘅可能性。老實講,呢個情況下如果唔係犯規,阿巴咸嘅入球機會有幾大,係難以判斷,但粗略估計應該有一半以上。因此,球證有權判斷呢個屬於「明顯入球機會」,至於是否「有意」又完全屬於主觀判斷,亦唔可以話肯定判錯或者「黑哨」。正如上述,筆者認為大衛雷斯踢跌阿巴咸並非故意,亦唔係"no possibility to play the ball",所以傾向認為紅牌過嚴,但至少呢個判決並非絕對清晰或如香港評述稱般毫無爭議,起碼值得VAR覆核,而如果阿仙奴賽後為大衛雷斯停賽3場提出上訴,或者有機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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