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格遜與馬主股東的官司

Fergie Time 於 11/05/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費格遜出了名是工作狂,39年的領隊生涯是一直沒間斷的,包括連續執教曼聯近26年裡,差不多每天工作13-14小時,交出執教曼聯1500場比賽的成績表。這39年他又是怎樣與工作壓力一同生活呢?

首先,費格遜對工作壓力是有深刻的了解。他的蘇格蘭同鄉史甸 (Jock Stein)在1985年的世界盃外圍賽中戰死沙場的畫面一直印在費格遜的腦海裡面。而太太 Cathy 也一直提醒他這種工作狀態只會害死自己。因此,他需要培養自己的興趣,廣為人知的包括紅酒和哥爾夫球,當然還有賽馬。這個嗜好,有一部分是受到父親的影響,因為老費格遜也喜歡賭馬;另外,費格遜也承認,賽馬的刺激可以幫助抒發他在足球場上的壓力,每次到馬場就好像去到另一種世界。

費格遜第一次當馬主,是1996年的春天。他的第一隻馬以他父親有份建造的船隻 「昆士蘭之星」(Queensland Star) 命名。而這匹馬在1998年開始出賽。

雖然費格遜是希望通過養馬和賽馬去抒發壓力,但有一次賽馬也給他帶來麻煩,甚至要去到對薄公堂的地步。這是2002年因馬匹的擁有權而和曼聯的股東打官司的事件。

在格拉沙家族入主曼聯之前,曼聯的股權相對分散。2002年的時候,大股東是Cubic Expression 集團,由兩位愛爾蘭人麥尼亞 (John Magnier) 和麥馬尼斯 (JP McManus)主持,兩人也是著名的養馬人。而兩位當時與費格遜的關係不錯,因此在2002年的時候,口頭答應費格遜將一隻兩歲馬「直布羅陀之石」(The Rock of Gibraltar) 一半的擁有權送給費格遜。

這兩位馬主沒想到,作出了這個口頭承諾之後,「直布羅陀之石」越戰越勇,一連贏得七場在愛爾蘭,英國和法國的一級賽事,贏得120萬英鎊的獎金。後來在輸掉了一場賽事之後,「直布羅陀之石」就退役專心配種。據2002年11月的估計,「直布羅陀之石」從事配種可以為馬主在未來10年帶來5000萬英鎊的收入。

如果得到一半的權益,費格遜就可以從「直布羅陀之石」得到2千5百萬英鎊的收益。雖然費格遜的名字沒有登記在「直布羅陀之石」的馬主名冊之內,但費格遜覺得,他是得到麥尼亞和麥馬尼斯的口頭承諾而獲得那匹馬的擁有權;另外,費格遜亦相信,自己的名氣是有助提高「直布羅陀之石」的價值。

費格遜最後在2003年底正式入稟愛爾蘭法院,向麥尼亞和麥馬尼斯申索1億1千萬英鎊。當時 Cubic Expression 已經收購了曼聯16.7% 的股份,到2004年2月更增持至28.39%,是曼聯當時的最大股東。為了對費格遜做出還擊,麥尼亞和麥馬尼斯通過律師對曼聯的支出,包括球員收購等提出很多疑問,這影響到費格遜的續約。

最後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費格遜得到250萬英鎊的賠償。官司雖然和解收場,但卻對曼聯和費格遜帶來三個影響。

第一,是影響到費格遜和球員在球場上的專注和表現。2003/2004球季的曼聯在聯賽只能得到季軍,是曼聯自1992年最差的成績,費格遜眼白白看著摩連奴第一年帶領車路士就奪得聯賽冠軍。而當屆曼聯只得到足總盃冠軍。

第二,因為麥尼亞和麥馬尼斯要求翻出曼聯的支出舊帳,讓 BBC 有機可乘,在2004年5月製作了一個節目 「Father & Son」,透露了費格遜的兒子 Jason 如何透過父親在球會的影響力,參與史譚和泰比的轉會,為旗下的經理人公司謀取利益。節目播出後,費格遜就從此杯葛BBC 七年之久,拒絕他們任何訪問。
第三但也是影響最深遠的,是球隊的股權分配。當時的首席執行官基爾可能是出於維護費格遜的原因,靜悄悄地鼓勵其他股東爭持曼聯的股份。因此造就了格拉沙 (Malcolm Glazer) 慢慢收購麥尼亞和麥馬尼斯的股份。最後他出價共2億3千萬英鎊得到兩位所有的股份,讓他們得到8千萬英鎊的利潤,亦為自己在2005年收購到曼聯75%的股份打下基礎。

這場官司,確實是費格遜在曼聯的一個小污點,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影響到球隊的聲譽和成績。但也體現出費格遜好勝不怕權威的一面。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一定會爭取到底,就算是對股東都無情講。即使只是嗜好,費格遜也會同樣認真對待。

延伸閱讀:
1. 《Football, Bloody Hell!》Patrick Barclay
2. 《Life With Sir Alex》Will Tid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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