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馬利亞承認兩項控罪,被判一年緩刑刑期

Extra-time 於 24/06/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巴黎聖日耳門的阿根廷翼鋒迪馬利亞 (Angel Di Maria) 被西班牙法院判處一年緩刑刑期,同時被重罰相當於176萬鎊的罰款。

迪馬利亞被控於2010至2014年於效力皇家馬德里期間,涉及逃稅款項共達116萬鎊,主要是透過在巴拿馬註冊的公司,來隱瞞有關肖像權方面的收入。

現年29歲的迪馬利亞於2014年離開皇馬,以英超紀錄性的5,970萬鎊轉會費與曼聯簽約五年,但僅一季後就轉投巴黎聖日耳門。據稱他與西班牙檢察部達成協議,承認兩項瞞稅控罪,免卻出庭受審,只被判緩刑刑期,期內沒有犯罪紀錄則毋須入獄,但罰款數目不輕。

迪馬利亞的國家隊隊友美斯此前也因為被控逃稅而給判處類似的緩刑刑期及罰款。

西班牙檢察部上周宣佈起訴迪馬利亞在皇馬的前隊友C朗涉款1,470萬歐元的逃稅,案件排期於7月31日開庭。此外,據路透社報道,曾在皇馬執教迪馬利亞和C朗的曼聯主帥摩連奴,本周也被西班牙當局提出起訴,同樣涉及在皇馬時期的逃稅控罪,法院尚未公佈會否開庭。

迪馬利亞、C朗及摩連奴同屬著名經理人文迪斯旗下公司客戶,C朗及摩連奴均透過發言人否認所有控罪。
Ref: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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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sbon 於 24/06/2017 評論 NO. 1

    錢解決到既問題 就唔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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