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證球正:碧福特攔截朗頓的兩個誤判 附錄:本週誤判精選

有朋友Indox問 紐卡素對愛華頓一仗
為何碧福特對朗頓嘅粗野攔截無令佢被逐離場 唔係觸犯DOGSO咩
今次求證球正就黎同大家分析下呢個個案
首先重溫下DOGSO 破壞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
引用第十二章 犯規及不檢行為
破壞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DOGSO, Denied an Obvious Goal-Scoring Opportunity)
當一名球員故意觸犯手球去破壞對方一個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無論犯規發生在那個位置,該名犯規球員應被驅逐離場(紅牌)。
當一名球員於己方點球區域內侵犯對方球員而破壞對方一明顯入球機會時,裁判員應判罰一點球予對方,如該犯規是因意圖玩球時產生,犯規球員應被警告(黃牌)
但在其他情況下(例如:把持對方球員以阻礙其移動、拉對方、推對方、在沒有玩球機會情況下等等,犯規球員必須被驅逐離場(紅牌)。
一名球員、被驅逐離場球員、後備球員或被換出球員在未獲得裁判員准許下進入比賽場地而干擾比賽或對方球員引致破壞對方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時,屬於觸犯需被驅逐離場(紅牌)的犯規。

下列情況必須被考慮
犯規地點與球門的距離
整體玩球的方向
保持或獲得控制皮球的可能性
防守球員位置和人數
首先 好明顯守門員係禁區內係唔會犯手球
其次 一個犯規係必須符合所有四點先會係DOGSO
今次主球證嘅判決係並無比牌 即係佢唔認為係DOGSO
個人估計 十二碼係由於禁區內衝撞攔截或衝擊犯規所引致(Tackles or challenges)
咁唔係DOGSO呢個判決又係咪正確呢?我地逐點睇
先睇返事發一刻
(一)距離 Distance
當碧福特接波甩手後 皮球向後飛
隨後明顯故意衝撞攔截朗頓
位置為距離龍門6碼左右 為極近距離
犯規地點與球門的距離:符合

(二)方向 Direction
朗當被侵犯時 為向前推進中
並置位於龍門左側前方 為明顯攻門方向
整體玩球的方向:符合

(三)控球可能性 Possession
雖然皮球與朗頓尚有一段距離 但以朗當嘅跑速
以及皮球速度並非明顯出界 球證係需要假設球員有機會獲得皮球
繼而射門
保持或獲得控制皮球的可能性:符合

(四)防守球員(Defender)
個人認為惟一球證唔認為唔肯定是否DOGSO嘅原因
睇多次Zouma於事發時位置
雖然當時Zouma與事發地點距離較近
但是否代表佢有時間同機會 去護空門或者對朗頓作出攔截?
定係如天空體育嘅顧問球證加歷查所言
佢已經無法作出防守 使得最後一點變得符合?
求證球正推測 主球證以Zouma防守位置緣故
並唔認為係DOGSO 實為誤判
防守球員位置和人數: /求證球正:符合

但碧福特係咪就甩難呢?非也
皆因佢可能因觸犯其他犯規而被驅逐離場 如果大家有機會搵返精華片段
留意碧福特於失誤後 係明顯意圖地對朗頓作出攔截
係無機會玩球下 向對方球員使出過份力量 屬於兇暴行為
即使球證認為佢嘅動作為有意玩球 亦為嚴重犯規
理應被驅逐離場(紅牌) 最少亦應魯莽行為被黃牌警告
此為第二個失誤(漏判)
引用第十二章 犯規及不檢行為(節錄)
直接自由球
假如犯規動作涉及身體接觸,會被判罰一直接自由球或點球。
不小心是指球員在沒有事前專注或事先考慮的情況下與對方爭奪皮球。毋須對犯規球員採取紀律行動
魯莽地是指球員在爭奪皮球時沒有顧及對方球員的危害或後果。犯規球員必須被警告(黃牌)
使用過度的力量是指球員動作所用力量超出需要,並/或傷害和危及對方球員。犯規球員必須被驅逐離場(紅牌)

嚴重犯規
使用危及對方安全或過度力量或暴行攔截或衝擊對方,應以觸犯嚴重犯規罰則制裁。
任何球員在爭奪皮球時使用過度的力量或危及對方球員安全情況下,從前面、側面或背面躍起用單腳或雙腳衝向對方球員,應被視為觸犯嚴重犯規。
兇暴行為
兇暴行為是球員在非爭奪皮球時,在不論有否身體接觸的情況下,使用或試圖使用過度的力量或用暴行針對對方球員、同隊球員、球隊職員、賽事執法人員、觀眾或任何其他人仕。

小結
雖然我都唔想講 但碧福特無牌確係誤判(漏判都係一個誤判)
就算唔係DOGSO犯規 其明顯意圖攔截動作
英文球例中嘅Charge, Tackle, Challenge任何一個都符合
如此魯莽行為 最少亦應被黃牌警告
但主裁判居然連黃牌都無張?

另外 馬高施華賽後向球證投訴 被足總判為「不檢行為
預計需面臨罰款甚至停賽(禁止進入技術指導區域"Touchline Ban")
但馬高施華會考慮向足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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