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倫敦打比又出現「黑哨」嗎?》
英超「爭四」的最關鍵之戰,由熱刺主場迎戰阿仙奴,前者可算是非勝不可,最終他們仍順利全取三分,成功拉近與阿仙奴的差距至一分,力保「前四」的希望。勝負的關鍵落在於球證泰亞尼(Paul Tierney)身上,他的關鍵裁決令到熱刺成功取下三分,賽後領隊阿迪達亦表示「敢怒不敢言」,不滿球證的判決。今集無名英雄亦與各位淺談一下這兩個裁決—十二碼與紅牌,究竟球證有無於球例上犯錯呢?
第一個爭議的是十二碼。
阿仙奴右閘薛迪索拉斯禁區內撞跌孫興慜,筆者當時看到球證十分堅定地指出為十二碼,當然球證的位置清晰才能迅速作出決定,尤其在VAR當道的情況之下,泰亞尼的爽快判決亦屬少見。首先,筆者覺得球證是吹得「嚴」亦非「錯」,「嚴」在於當時薛迪索拉斯動作不算過大,一般在英超的賽場上很少會吹罰,加上於禁區之內更為緊慎,但當然球例上沒有指明禁區內外的標準有相差,只是一般「潛規則」而已。「錯」,薛迪索拉斯動作上亦相當輸蝕,慢鏡可見,他於迎向皮球之時動作既沒有「跳」,又沒有「頂」,背向皮球的姿勢讓球證覺得他並不在於「玩球」。同時,加上孫興慜的跳頂及被撞的動作,將整個畫面放大,最終令到球證直指十二碼。相反,薛迪索拉斯若面向皮球而跳頂,從而令到孫興慜倒地,相對上整個畫面會更貌似在「玩球」,球證更難以判罰十二碼。所以,防守球員在禁區動作要更加小心,更加要用「腦」,如何去減少讓人誤會的動作,例如手球方面,將雙手放於身旁不張開等等。
第二個爭議是洛賀丁的紅牌
今次球證是以「兩黃一紅」的方式去罰洛賀丁出場,第一張黃牌,合理。球證泰亞尼比牌之後舉起「三」隻手指,明顯是指他已經第三次明顯犯規,單以今次拉人動作,阻止孫興慜推進,動作明顯,拿牌無可厚非。題外話,洛賀丁今場亦相當「手多」上半場已經多次犯規,同時亦犯規後亦有「抽水」動作,究竟佢係想挑釁對手定自己失控呢?答案可能得佢自己先知。
第二張黃牌,相信大家會爭議較多,當然筆者都不太明白爭議地方為何。因為對於小編而言,這個亦係一個合理不過的黃牌決定,阻人前進、起肘,慢動作所見,洛賀丁一方面有轉身望孫興慜的動作,從而有起肘之動作,擊中後者倒地,實在難以為洛賀丁去辯解。可能支持阿仙奴的球迷會覺得紅牌就係太嚴既後果,但問題係呢張係第二張黃牌就係紅牌,無得因為係「第二張」所以會揸得更加嚴謹,球證泰亞尼如果上述球十二碼都可以判罰,點解呢張黃牌唔比得呢?成日話尺度要一致,宜家就一致,只不過係一致地嚴謹。加上,「手肘」的元素,因為於球證角度點解「起肘」會咁嚴重,因為往往手部是球員可以控制的部份,球員作出拉、扯、批肘等動作是屬於「魯莽地」(球例指球員在爭奪皮球時沒有顧及對方球員的危害或後果。),簡單而言,在球員可控制既動作之下,卻造出傷害他人的動作。
此外,屢次犯規亦可屬於判罰黃牌的原因之一,洛賀丁上半場已經三番四次去作出犯規,而且毛手毛腳引起對方球員不滿的畫面已早早刻於球證心中,在球證心中已大早扣分,在屢勸不聽的情況下,黃牌合理,兩張黃牌,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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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爭四」的最關鍵之戰,由熱刺主場迎戰阿仙奴,前者可算是非勝不可,最終他們仍順利全取三分,成功拉近與阿仙奴的差距至一分,力保「前四」的希望。勝負的關鍵落在於球證泰亞尼(Paul Tierney)身上,他的關鍵裁決令到熱刺成功取下三分,賽後領隊阿迪達亦表示「敢怒不敢言」,不滿球證的判決。今集無名英雄亦與各位淺談一下這兩個裁決—十二碼與紅牌,究竟球證有無於球例上犯錯呢?
第一個爭議的是十二碼。
阿仙奴右閘薛迪索拉斯禁區內撞跌孫興慜,筆者當時看到球證十分堅定地指出為十二碼,當然球證的位置清晰才能迅速作出決定,尤其在VAR當道的情況之下,泰亞尼的爽快判決亦屬少見。首先,筆者覺得球證是吹得「嚴」亦非「錯」,「嚴」在於當時薛迪索拉斯動作不算過大,一般在英超的賽場上很少會吹罰,加上於禁區之內更為緊慎,但當然球例上沒有指明禁區內外的標準有相差,只是一般「潛規則」而已。「錯」,薛迪索拉斯動作上亦相當輸蝕,慢鏡可見,他於迎向皮球之時動作既沒有「跳」,又沒有「頂」,背向皮球的姿勢讓球證覺得他並不在於「玩球」。同時,加上孫興慜的跳頂及被撞的動作,將整個畫面放大,最終令到球證直指十二碼。相反,薛迪索拉斯若面向皮球而跳頂,從而令到孫興慜倒地,相對上整個畫面會更貌似在「玩球」,球證更難以判罰十二碼。所以,防守球員在禁區動作要更加小心,更加要用「腦」,如何去減少讓人誤會的動作,例如手球方面,將雙手放於身旁不張開等等。
第二個爭議是洛賀丁的紅牌
今次球證是以「兩黃一紅」的方式去罰洛賀丁出場,第一張黃牌,合理。球證泰亞尼比牌之後舉起「三」隻手指,明顯是指他已經第三次明顯犯規,單以今次拉人動作,阻止孫興慜推進,動作明顯,拿牌無可厚非。題外話,洛賀丁今場亦相當「手多」上半場已經多次犯規,同時亦犯規後亦有「抽水」動作,究竟佢係想挑釁對手定自己失控呢?答案可能得佢自己先知。
第二張黃牌,相信大家會爭議較多,當然筆者都不太明白爭議地方為何。因為對於小編而言,這個亦係一個合理不過的黃牌決定,阻人前進、起肘,慢動作所見,洛賀丁一方面有轉身望孫興慜的動作,從而有起肘之動作,擊中後者倒地,實在難以為洛賀丁去辯解。可能支持阿仙奴的球迷會覺得紅牌就係太嚴既後果,但問題係呢張係第二張黃牌就係紅牌,無得因為係「第二張」所以會揸得更加嚴謹,球證泰亞尼如果上述球十二碼都可以判罰,點解呢張黃牌唔比得呢?成日話尺度要一致,宜家就一致,只不過係一致地嚴謹。加上,「手肘」的元素,因為於球證角度點解「起肘」會咁嚴重,因為往往手部是球員可以控制的部份,球員作出拉、扯、批肘等動作是屬於「魯莽地」(球例指球員在爭奪皮球時沒有顧及對方球員的危害或後果。),簡單而言,在球員可控制既動作之下,卻造出傷害他人的動作。
此外,屢次犯規亦可屬於判罰黃牌的原因之一,洛賀丁上半場已經三番四次去作出犯規,而且毛手毛腳引起對方球員不滿的畫面已早早刻於球證心中,在球證心中已大早扣分,在屢勸不聽的情況下,黃牌合理,兩張黃牌,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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