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結婚,新郎不是我》

足球說故事 於 28/04/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你,終於結婚了。終於……在七年之後。

零一年在荷蘭見過你之後,念念不忘,那時你只不過是個青春少艾。我跟友人說這女子非我莫屬。花了三年時間的追逐,我跟你終於在一起。

我開心跟你在一起,你是荷蘭的美人,誰都垂涎你的美色。或者上天太妒忌了,跟你開始不久你便染上了大病,時而精神,而時失神,漸漸你頂上的美艷的光環也變得暗淡無光。程蝶衣曾這樣跟段小樓說:「一輩子就是一輩子,一分鐘也不能少。」你是我的段小樓,我不會放棄你,就算你一直躺在病床上,我仍然不會離開你,一輩子,就是一輩子。

或者我的苦心感動了天,患病多年的你竟在前年病癒了,頭上半熄的光環再次發光發亮,你再次成為了一眾男生傾慕的對象。你並不是港女,跟你多年來也知你不是,但你跟所有女人一樣,總把「結婚」提在咀邊。
「我們何時結婚?」

我說過要等時機成熟的時候,我們才能「結婚」。你本來也妥協,可是你看見身邊的朋友都漸成為了台上最屬目的人,你妒忌了。其實我察覺的,我真察覺的,可是我真的沒能力……

給你幸福。

幸福並不容易,假使結婚了,也未必幸福。

追逐你的人多如潮浪,每每想把你搶過去,可是我已重申「她」是我的!我從沒看出你要出走的念頭,因為你跟一眾「情敵」說,你很愛我。

我就知道七年情,並不會因一時之痕而就此毀掉。我知道……

這是假像。

上年,我跟你分手了。七年情,沒有了。你說你真的太想「結婚」,你說你不再是青春少艾,要是再等,人就老了。我明白的,我明白的,你最美好的年頭都給了我,而我卻不能給你什麼,我不會怪上天毀了你的美好,只是我沒能力把你照顧好。

什麼事都有盡頭,我不能跟你愛到地老天荒,也希望你能幸福快樂。只是萬般也想不到你……竟選擇了我的「情敵朋友」,那個由上年窮追不捨的「情敵」。我也明白的,他家財萬貫,財雄勢大,要搞婚禮,的確「易過食生菜」,只是我一廂情願的以為,你為了不讓我傷心而會離開這裡,去別的國家重過新生。

你讓我傷心,不要緊,是我累了你的一生,我無怨言。可是你又為什麼要公開說我才是你的最愛?那你新的情人又是誰?要是你愛我為什麼你要走?走了又何必要對我念念不忘?我很亂……

你是我的天使,又是我的魔鬼,我已馴服在你腳下……

早陣子,打聽到你快要結婚,聽說你有多興奮,多期待,多高調。假如世上能過濾一些不想看見的事,我真的想把你的新聞全都過濾掉,但我知道不能,我只能自挖雙眼,但我猜想你一定不想。

其實我心裡還是很想看見你,只是盼望你不會是穿上紅色的旗袍和看到你親吻別的男人。世事常現實,愈不想看見愈偏要看見。當我見到你跟他攬在一起時,我就知道一切都完了,你跟我說的一切,什麼我才是你的最愛都是假的!完了,真的完了,這七年情,一切都已成泡影。

很多人說你離開我是正確,我不會點評,就像我不能為一個殺人犯求情,我又不是誰,只是知道你要去找你的幸福,我便放手讓你去尋找。我不會說我的心在淌血或者心已碎裂,因為我的心早已因為你的離開而停止跳動。愛的反面是恨,所以不會跟你說一句祝福說話,只有我爸還會為你說一切的好話。

你笑我欠缺風度嗎?我想這至少比虛偽的人來得真,儘管欠風度和虛偽也說不上是什麼好……

真正喜歡她,你是不可能真心祝福她。

新娘結婚,新郎不是我,原來世間竟有如此荒謬的事。

所有人在嘲笑我無能無用留不住你,不緊要,這是事實。我不用再裝可憐,因為你已經是過去式……不,是過去完成式。我不需要再為你而傷心,無需要再留戀你當年的美,你。已。過。去。了。

當看見你穿上華麗的紅袍,舉起神聖的花球,你臉上的美容是多麼的幸福,眼睛在笑,連那一條眼睫毛彷彿也在笑,原來,我錯了。當你真的很喜歡喜歡她,看見她有人疼有人愛,有更好的發展,你不帶任何怨和恨,真誠地祝福她……

祝你……

……

……

對不起,我還是說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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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doniz 於 28/04/2013 評論 NO. 1

    比喻吾錯

  • 大文豪 於 29/04/2013 評論 NO. 2

    各位, 這篇文章是我寫的。至於有人說在網上看過, 那個人也是我放的。那人叫juninho, 那是我在香討的account, 所以不是抄襲,是出自我手筆。 至於這專欄,我昨天才開,就是為了放這些類型的文章,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 大文豪 於 29/04/2013 評論 NO. 3

    補充一點,我有個facebook fan page 叫八王子,那人也是我來的,除此,只有以juninho 這名字在香討的足球板發表文章,其他就沒了。假如看見的話,就知道那不是我啦,哈哈。

  • Robin Van Persie 於 30/04/2013 評論 NO. 4

    RVP is the 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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