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格遜的酒吧

Fergie Time 於 29/08/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費格遜在1986年加盟曼聯後,首要做的兩件事就是重建青訓系統和清除球隊的酗酒文化,因此在費格遜執教之後,大牌球星如韋西迪和麥格夫等都被費格遜逐出球隊。可能因此你會有個印象,費格遜一定很討厭酒精,可能是吧。但有段時間,費格遜是要靠賣酒爲生的,説的是他曾經同時間經營兩間酒吧。

在費格遜球員生涯的尾聲,為了增加收入,他開始在朋友的酒吧做兼職,因此認識了酒吧行業的朋友。就在費格遜差不多要從球員生涯退下來的時候,他開始要為退休生活作打算,因此在朋友介紹下買下一間在家鄉 Govan 市名叫 “Burns Cottage” 的酒吧,然後改名為 “Fergie’s”。就像一般酒吧,除了酒精飲品之外, “Fergie’s”亦提供飛鏢,骨牌和紙牌等遊戲。而地牢就設有一間獨立房,費格遜將之命名為 “Elbow Room”,以紀念自己喜歡起㬹的踢球風格。
“Fergie’s” 除了吸引當地人和費格遜的朋友之外,也吸引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人物。當費格遜還是艾爾聯(Ayr United)球員的時候,有一天在操練中教練就告訴他,他酒吧的員工賀普(George Hope)打電話找他,原來有個槍手到了他的酒吧。知道這個消息之後,費格遜的回答也夠搞笑:「對住槍手我可以做甚麼呢?」

後來警察到場,根據賀普的口供,鎖定了搶手就是格拉斯哥市一個聲明狼籍的罪犯,而賀普的證供就是拘捕他最有力證據。後來賀普為怕要作供指証這名罪犯,結果就逃到威爾斯,而費格遜再也無見過賀普了。

由於得到附近船廠工人的光顧,“Fergie’s” 開業之後收入不錯,因此不久費格遜就與友人Sam Falconer 合資收購鄰市 Bridgeton 一間酒吧 “Shaw”,當時的收購價要2萬2千英鎊,費格遜和友人各自拿出2000英鎊,餘下的就以借貸的形式去支付。

後來到1978年初,費格遜希望可以全心全意執教聖美倫,因此不想再花精力去經營兩間酒吧,所以他決定先賣出“Fergie’s”。到後來執教鴨巴甸時,費格遜亦將 “Shaw” 的股份售予拍檔。太太 Cathy 就最歡迎這個決定,因為經營酒吧難免要面對酒鬼的行爲,例如鬧交打交等,費格遜作為酒吧老闆都需要居中調停,因此難免受損傷,被人𠝹損頭或打腫下巴都是等閒事。

雖然費格遜經營酒吧的時間不是很長,但從中他也領悟到一些經驗幫助自己帶領球隊,例如對付醉酒鬼,以及醉酒鬼的太太,因為很多太太會請求他不要招待自己的老公喝酒。後來費格遜當上領隊之後,就會跟所屬城市裡的酒吧老闆稔熟,如果自己的球員在他們的酒吧賣醉的話記得要通知他。

李奧費迪南就記得,自己初加盟曼聯的時候就扭傷足踝,需要休息六個星期的時間。因此也多了些時間去認識曼徹斯特這個城市。當他康復後歸隊操練,費格遜特意找費迪南聊兩句。

費格遜問:「孩子,曼徹斯特的生活還好嗎?」

李奧:「可以啦,這幾天我去過不同的餐廳,都不錯啦。不過我沒有去過酒吧。」

費格遜:「有人告訴我幾天前你有去過酒吧和夜總會,如果你想在曼聯有長遠發展,就不要再去酒吧和夜總會,我一定會知道的。現在好好去訓練吧!」

費迪南驚訝於新老闆消息之靈通,其實費格遜沒有甚麼秘密,他就是認識曼徹斯特市所有酒吧和夜總會的老闆而已。所以球員晚上的行蹤他都可以掌握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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