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證球正:龍門自己整親,球證都要吹停? — 罕見龍門受傷及入球個案分析

最近澳洲女足聯賽W-League發生同門將受傷相關嘅入球爭議
我地又黎睇下呢個有趣而罕見嘅案例
澳洲當地時間星期五舉行嘅W-League女足賽事
西悉尼流浪對坎培拉聯 西悉尼流浪門將Jada Whyman出迎清波後
受傷倒地 但球證無吹停比賽
坎培拉聯球員Ellie Carpenter射入空門 引起爭議
https://tv.on.cc/hk/index.html?i=WGOAL1210&d=1544417347我地先重溫球例關於對球員受傷處理嘅條文
引用第五章:裁判員(節錄)
受傷
• 如裁判員認為一名球員只是受了輕傷,可以容許比賽繼續進行直至比賽暫停為止
• 如裁判員認為一名球員嚴重受傷時,他應立即暫停比賽,並確保該名受傷球員被移離比賽場地接受治理。(下略…)
下列情況下離場治理規定則屬例外:
守門員受傷
•守門員與在場其他球員互相碰撞而需要即時治理
•同隊球員互相相撞受傷而需要即時治理
•發生嚴重受傷情況
睇完球例我地嘗試從幾條問題去探討呢個個案
問題一:龍門Whyman嚴重受傷?
球例就列明 當遇到嚴重受傷 球證應立即暫停比賽 並根據狀況安排檢查或治療
咁究竟何謂嚴重受傷呢?雖然球例上無寫明 但球證會根據經驗同常識作判斷
見紅爆頭 斷手斷腳 踩腳 頭部碰撞倒地
或者最近嘅德甲式飛毛腿 不省人事 等等
一般都會被當作嚴重受傷

求證球正:
睇返片段 龍門Whyman出迎清波後
途中疑似落地時受力不當 引致受傷
過程中無同其他球員接觸 而且仍然清醒
因此 呢個並唔係 亦不應有足夠力量構成嚴重受傷
只係屬於輕微受傷 球證可以容許比賽繼續

問題二:龍門受傷,球證唔係要吹停咩?黑哨呀!
每逢龍門受傷就要吹停比賽 呢個概念係球例係唔存在架
球例所講嘅 係關於球員離場治理嘅處理
而且係當守門員(龍門)因與其他球員發生碰撞而受傷
或者嚴重受傷 先毋須離場治理

雖然片段無詳細交代入波之後嘅處理
但由於入波之後 比賽處於暫停狀態
球證亦已經行緊埋Whyman身旁 相信係去處理佢嘅傷勢

求證球正:
而最有趣同罕見嘅地方係 龍門受傷並非因碰撞引致
而係自己動作引致 上面亦都講到係屬於輕微受傷
球例亦無「每逢龍門受傷就要吹停賽事」呢個觀念嘅條文
所以係呢個狀況下 球證容許比賽繼續係正確決定
掉返轉 如果你覺得球證應該吹停比賽 原因又何在?

問題三:佢受傷你仲踢波,體育精神呢?
當Whyman清波之後 就倒臥在地上 Orz
隊友就似乎等球證吹雞 因而無作防守護空門
而球證係無表示下 皮球輾轉落到Ellie Carpenter腳下
一腳抽射 射成一比零
因而引起關於其體育精神嘅爭議

求證球正:
就結果而言 Jada Whyman呢下受傷真係十分唔好彩
入球後 西悉尼流浪嘅球員雖然無特別投訴
但就係引起大家對Carpenter有無體育精神作出懷疑
見到球員受傷唔將粒波踢出界 又係咪合情合理呢?

總結:合理vs合情?
總括而言 其實呢球係十分唔好彩 先唔理點解唔清波出界 又或者點解會受傷
如果球證係Whyman倒地一刻已經吹停比賽
Carpenter入球當然會被判無效 但呢個受傷並唔係因碰撞或犯規而引致
亦只係屬於輕微受傷 龍門自己整親受傷而吹停比賽
又係咪真係公平甚至合理

個人認為 呢個狀況 球證反而無充份理由去吹停比賽
容許比賽繼續其實係合理甚至合情
Carpenter無將皮球踢出界 你可以怪佢無情
但又係咪去到無體育精神呢? 當球員專注比賽 腦裡就只有爭勝
就係爭取入球 確實係有機會忽略其他球場上發生嘅事
因此Carpenter繼續玩球而射門 取得入球係合理表現
希望睇完大家會明白 唔係每逢龍門或者球員受傷就要吹停賽事
球證係要根據傷勢同過程去判斷 甚至給予得益
而呢個罕有「自傷」個案 球證亦無充份理據去暫停賽事
因此判決正確亦合理 至於合情與否 就留比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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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2018-19 中文球例
https://www.w-league.com.au/news/wanderers-come-behind-twice-hold-canberra-thrilling-draw
https://hk.on.cc/hk/bkn/cnt/sport/20181210/bkn-20181210130519418-1210_00882_001.html
https://www.facebook.com/onccsport/posts/2515904025103041
標籤: 求證球正  球例  球證  分析  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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